• 640502014/2018-09299
  • 文政发〔2018〕28号
  • 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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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1月25日
关于对村级财务管理审计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通知
文政发〔2018〕28号
时间:2018年01月25日 来源: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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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顺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各村2017年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一)2017年以来村集体及村办企业财务运行状况,如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可向前延伸审计。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清查。

  二、审计内容

  (一)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重大事项村民代表大会决策及报告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财镇管等制度的落实。

  (二)货币资金清查,包括票据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核对,货币资金余额。

  (三)固定资产清理。

  (四)债权债务清理。

  (五)收入支出,包括经营性收入支出,非经营性收入支出,干部工资待遇管理,“零”招待制度执行。

  (六)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

  (七)商品和劳务采购管理,主要审计采购决策、采购责任人落实,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等。

  (八)集体资产发包管理,包括发包程序,大项资产发包是否执行招投标,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及合同兑现。

  (九)集体经济纯收入及变动情况。

  (十)村集体各类资产清查,主要是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十一)其它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程序

  (一)审计组进驻审计。

  (二)形成初步审计报告。

  (三)反馈初步报告并听取意见。

  (四)向镇党委、政府及镇纪委上报正式报告。

  (五)处理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审计时间安排

  本次审计从2018年2月1日开始,各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计组组成人员

  组 长:姜广文

  副组长:杜新宏 林 玮

  成 员:孙兆智 田 颐 蔡云昭 沈玉萍 廉秀华 姜玉晶 王恩凡 李文俊 刘晓芳 雍晓玲 赵慧英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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