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4/2019-00153
  • 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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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9年11月13日
沙坡头区文昌镇2019年8月份医疗救助人员名单
时间:2019年11月13日 来源: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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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资金名称:2019年8月份医疗救助人员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宁民办发[2015]54号)文件。

三、申请条件:持沙坡头区文昌镇户口的城乡居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获得医疗救助:(一)特困供养人员;(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孤儿;(四)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五)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六)重点优抚对象;(七)因病致贫家庭患病人员。

四、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审批。

五、补贴资金标准:救助对象患有重特大疾病,年住院总费用累计超过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民政医疗救助部分和非医保药品价款后,对剩余费用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救助一次,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八万元:(一)剩余费用在三万元至十万元的,给予百分之五十的补助;(二)剩余费用在十万元以上的(含本数),给予百分之六十的补助。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沙坡头区2019年8月共有3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应发放8月医疗救助补贴资金66827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55-7011232;通讯地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大道西路51号);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 沙坡头区文昌镇2019年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员名单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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