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沙坡头区经济逐步复苏向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但增速趋缓,位居川区13县(区)末位。前三季度沙坡头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54.2元,同比增加1803.5元,增长8.0%。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从收入来源看,四大项收入呈现全面上升趋势。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分别增长7.9%和13.3%,其次是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4.3%和5.5%。工资性收入仍然为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75.0%,转移净收入占比为11.1%,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占比分别为10.3%和3.4%。
(一)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前三季度沙坡头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181.4元,同比增加1333.4元,增长7.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5.0%。随着疫情形势好转,企业复工复产较好,生产经营状况较稳定。企业用工明显增加,在岗人员工资水平提高从而拉动了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由此看工资性收入仍旧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稳步增长也是增收的重要支撑。
(二)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前三季度沙坡头区城镇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为2492.1元,同比增加291.6元,增长13.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 10.3%。其中: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为397.9元,同比增加206.2元,增长107.6%;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为2180.9元,同比增加96.6元,增长4.6%。疫情形势好转,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旅游业、以及其他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经济效益向好,带动居民增收,是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三)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沙坡头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812.8元,同比增加33.2元,增长4.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4%。随着新冠疫情影响减弱,二三产业恢复经营,营业房、出租房屋需求增加,带动了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增长。
(四)转移性净收入形势较好
前三季度沙坡头区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767.9元,同比增加145.2元,增长5.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1%。其中,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人均4309.7元,同比增长10.6%。养老金提标扩面进一步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各类针对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兜底救助政策也有不同程度的提标,医疗保险费用进一步恢复至正常水平,几个因素共同拉动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
二、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的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障碍多。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可支配收入的主体,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除正常晋升以外,其他增资政策很少,另一方面缺少龙头企业支撑,小微企业发展滞后对沙坡头区工资水平影响较大。
(二)非工资性收入比重偏低。沙坡头区城镇居民收入主要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非工资性收入占比较低,并且增长不够稳定。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中,收入主要依靠社会救济和零星打工收入维持生活,社会救济性收入是该类型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财产性收入明显偏低,是制约此类家庭增收的主要原因。
三、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经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高低与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实力密切相关,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要以发展带动增收,以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财力的不断加强,以提供财力支持。
(二)实现城镇居民的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才能促进家庭总收入的增加,社会就业面的扩大,对提高居民收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劳动部门及社会各界要关注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三)加强对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放宽信贷政策。对于那些真正踏实经营,劳动致富的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支持其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力争通过资金支持和指导经营,加快致富,增加收入。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再就业人员,鼓励其自主创业自主经营,放宽信贷政策,解决其融资困难。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