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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沙坡头区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分工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分工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宁统字〔2025〕24号)、《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四大行动(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5〕号)要求,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和干部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年内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不少于1次,组织干部职工围绕统计法治建设开展交流研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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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紧紧围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融会贯通。坚持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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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大家谈等方式,加大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以案释责的力度,引导统计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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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4.落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党组专题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继续将依法统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等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四述”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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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横向联系,做到信息共享、贯通协作,提升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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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第7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对沙坡头区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安排部署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确保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彻底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形成整改报告,上报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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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年初制定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明确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各专业对数据异常波动、异常修改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对重要指标、重点企业加大核查力度;加强数据跟踪监测,对数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督促企业在报表期内及时修正;对常见问题、易错易漏关键点,各专业要进行深入解读和提示,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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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8.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以重点指标执法检查、入库退库真实性检查;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检查为主要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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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每人每年接受30学时以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0学时以上的业务知识培训和10学时以上的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证统一考试,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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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0.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完善《沙坡头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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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落实合同备案审查制度,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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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进一步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压实统计调查单位依法统计责任。加强诚信统计宣传活动。通过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议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开展走访调研,向企业统计人员宣传统计诚信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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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
13.抓好各种重要节点,开展重点普法宣传。结合重大国情国力调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凝聚依法统计共识,提升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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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深入推进“普查+”“业务+”等普法模式。结合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业务培训会、年定报会议、基层调研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向企业法人、调查对象和普查对象宣法普法,着力宣传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统计法治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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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强化“嵌入式”普法。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点对点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重点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容及执法标准,切实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引导企业合法合规上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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