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网直报调查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区统计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专业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采取“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沙坡头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等4个专业共15家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二)统筹推进执法检查。自4月25日起,区统计局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为弥补执法检查人员不足,向中卫市统计局申请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操作程序,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检查方式、有关要求,检查过程中两人“亮证”执法,明确告知检查对象权力、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仔细查看生产台账、财务报表及各项发票、入库单、出库单等原始凭证,比对上报数与检查数是否一致,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填写统计执法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检查结果经调查对象法人和统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依法处理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对执法案卷进行整理归档,汇总执法检查结果,对违法数额较小、违法情节较轻的单位做好业务指导,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时整改;对违法数额较大的单位,依法立案处理,坚决纠正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经执法检查,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4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分别为:宁夏鑫华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市华伟化工有限公司、宁夏黄河金岸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宁夏大漠之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上4家公司,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对1家差错率较大的单位宁夏大漠之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金的处罚。
二、取得的成效
(一)执法检查效果明显。此次执法检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明显提升,积极主动配合统计执法工作,认真准备资料迎接检查,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顺利。整体情况较好的企业(单位)有3家,分别为: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宁夏齐云冶金发展有限公司、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二)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检查过程严谨细致,检查程序依法规范。依法处理检查结果,对统计工作不完善、数据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进一步认真核实,保存凭证依据,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三)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从统计数据检查情况看,各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意识不断增强,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数据,数据来源可靠、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三、存在问题
(一)调查对象统计法治观念有待增强。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领导人员、统计员等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不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统计工作配合程度不高、支持力度不足,存在因工作疏忽、科目调整后未及时修正统计数据等原因导致上报数据与检查数据不一致情况。
(二)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个别企业统计人员兼职过多,难以有效适应统计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个别统计调查单位更换统计人员后未及时向沙坡头区统计局备案,统计人员未能跟进参训,致使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到位,填报口径不完整、不准确,难以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填报统计数据,致使统计数据出现偏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营造良好的统计执法环境。各调查单位要加大学习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力度,坚持业务培训与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筑牢统计人员统计法律底线意识,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持续强化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各乡镇,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配齐配强统计人员,保障统计队伍稳定性。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联网直报流程等内容的学习,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坚持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相结合,对未抽中统计执法检查的单位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建立核查台账与核查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后再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对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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