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年度调查单位入库统计工作的通知
卫沙统发〔2022〕32号
各乡镇,相关部门,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规定要求。2022年年度调查单位入库统计工作已正式开始,请满足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库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入库资料。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20日前。
二、入库标准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三、报送地点
请入库企业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资料清单》要求报送入库资料。地点:中卫市老年公寓院内经济部门办公楼统计局211室。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0955-8806319。
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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