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作规程,提高数据质量,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沙坡头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调查对象
各乡(镇)、各村
(二)调查范围
主要为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统计,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情况。重点调查2021年1月1日至调查时点已完成各项工作的情况。
二、调查内容
对各乡(镇)、各村的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调查。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数据采集方法、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处理和数据上报情况、数据审核情况等。
三、调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日-9月15日,各乡(镇)、各村进行全面自查。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区统计局。
(二)9月15日-10月10日,区统计局将对各乡(镇)、各村进行全面调查。各乡(镇)应将2021年1月1日至调查时点的农业统计档案整理完毕,做好迎检准备。
(三)10月15日-10月30日,市统计局开展典型调研。市统计局典型调研主要包括查看基础账册(表)、现场核实调查、账机比对查看、了解数据使用等几个方面,至少抽取2个乡级单位,每个乡级单位抽取2个村级单位进行调研。
(四)10月30日-11月15日,自治区统计局组织专题调研。自治区统计局将针对各专业的重点环节,选取部分地区,对各乡(镇)、各村基础工作开展现场实地调研。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调查,加强组织协调,合理安排人员,认真扎实地做好基础调查工作。全面配合完成调查的各项任务。
(二)各乡(镇)要按照本次调查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查准查实,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三)认真做好总结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特别要对数据来源、审核、上报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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