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展现沙坡头区水利现代化建设新面貌,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2023年9月7日,沙坡头区水务局组织开展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征集到意见建议8条,现答复如下:
意见建议1:建议对沙坡头区永康镇渠道进行改造,以便群众灌溉。
答复:为切实解决沙坡头区羚羊寿渠骨干渠道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渠道安全运行及抗旱保灌,计划实施沙坡头区羚羊寿渠下段生态治理工程。
目前,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区发改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羚羊寿渠下段生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15号)文件批复,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实施。
意见建议2:加强对乡镇用水权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银行统一电子缴费系统,强化水费收缴水平。
答复:一是将进一步加强对灌区各乡镇及农民用水管理组织农业用水管理及规范运行的业务指导,协调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水费收缴、使用、管理及农业节水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同时,各乡镇要稳定水利技术专干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人员,农民作水合作组织人员加强对用水权改革政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农业用水管理、工程建设与养护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整体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是灌区各乡镇、村及时将干渠直开口灌溉面积核实到户,按照银行的要求,收集整理各用水户的准确信息,为银行电子收费系统提供准确的最基础性资料;同时每年对各干渠直开口种植结构及未种植的面积进行动态管理和上报,为电子收费提供基础资料。
意见建议3:免去南干渠用超量高价水。
答复:根据自治区“十四五”管控指标,沙坡头区将农业灌溉用水已进行了水权确权,确权到镇村、各计量单元,确权的用水指标就是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作为刚性约束指标进行控制,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对超计划用水先买水权后使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超计划或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的部分收缴累进加价水费,并累进征收水资源税,各乡镇要加强田间用水管理,积极引导用水户节约用水,提高田间用水效率,降低用水成本。
意见建议4:希望贵局能适时举办关于内业用水权改革方面的培训,以便更好的开展用水权改革推进工作。
答复:一是区水务局将积极争取邀请自治区水利厅专家对农业用水权改革知识进行培训。二是各乡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三个文件”精神,把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意见建议5:建议将团结渠、七星渠计量设施向下延伸至支斗口,推进自流灌区科学用水。
答复:区水务局将积极争取资金,对自管干渠直开口逐步进行自动化测控进行改造。对干渠以下渠系配套计量设施,由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科学用水需部门、乡镇共同配合,各乡镇要加大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监督和考核,尤其是要发挥“村委会+用水小组”的“最后一公里”涉水事务管理作用,加强田间科学用水,提高田间用水效率,确保田间用水不超计划。同时,做好本镇、村阶段性用水计划、调度和有序组织实施,及时与供水管理单位做好干渠直开口交接水,减少无效引水,节约用水,降低用水成本,稳定群众收入。
意见建议6:建议将双达村碱沟片区纳入供水计划,增加土地供给,稳定南山台地区群众收入。
答复:对将双达村碱沟片区纳入供水计划,增加土地供给问题,根据自治区水利厅下达的用水指标,区水务局按各乡镇确权灌溉面积将水量分配到各乡镇,由各乡镇根据灌溉面积和种植结构分配到各行政村所在的干渠直开口;对新开垦的种植面积将不予分配水权指标,乡镇可根据分配的水量在本辖区内进行水量调节。
意见建议7:室内点的时候监控平台上超90%用水量的都未进行处理,建议按照规定进行提醒,落到实处。
答复:农业监测水量均为人工录入,平台预警提示存在一定滞后,在灌溉过程中,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灌溉管理所和南山台电灌站根据各镇用水情况按月向基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下达预警通知,区水务局正在对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开放平台自动预警功能,下放各乡镇管理员权限,通过线上和线下预警提示相结合,及时处置临界用水、超量用水行为,提升沙坡头区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意见建议8:建议将演示用水预警客户端配发至各乡镇,营造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答复:平台已设置各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功能模块,下一步将下放各乡镇管理员权限,实现各乡镇对辖区取用水、水费收缴等信息实时监控和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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