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供用水单位、专业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优化水资源配置,以保障各业供水为重点,全面落实2024年全国、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做好今年的灌溉管理工作,为粮食生产提供可靠的供水保障,现就沙坡头区灌区2024年灌溉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依据自治区水利厅《2024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一调度、多水源联合配置、优化各行业用水”的原则,合理调配水资源,全面做好供水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农田灌溉任务,实现“群众无上访、庄稼无告旱、渠道无决口、水费无拖欠”的“四无”管理目标,足额保障生活用水,适度配置生态用水,高效利用生产用水,确保各业用水平稳有序、均衡受益。
具体任务:4月20日前完成林地、生态补水和扬水灌区玉米种植用水;4月30日前完成小麦头水灌溉;5月10日前完成小麦二水灌溉;5月22日前完成水稻插秧;7月18日前完成玉米追肥灌水;9月8日完成夏秋灌,11月20日完成冬灌任务。
二、水情形势及水量调度计划
2023年11月,水利部批准下达了《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黄河可供耗水量分配及非汛期水量调度计划》,预报分析本调度年黄河花园口站天然径流量为510亿立方米,较正常来水年份偏少9%。截至2024年3月14日,黄河干流龙羊峡、刘家峡水库合计蓄水量为245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多34亿立方米,多16%。
根据2024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沙坡头区各干渠黄河取水5.116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12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2亿立方米、农业用水4.528亿立方米、河湖湿地生态补水0.263亿立方米);沙坡头各渠全年控制取水量5.136亿立方米(其中3—9月控制用水量4.245亿立方米、11月控制用水量0.89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24亿立方米;沙坡头区全年控制用水量4.041亿立方米(其中自流灌区3.888亿立方米、扬水灌区0.153亿立方米)。
三、放水时间
根据自治区水利调度中心安排,沙坡头各渠于4月10日开闸放水,南山台电灌站已于3月21日上水,9月8日全部停水;冬灌11月1日放水,11月20日停水。
四、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宣传,确保政策、水情宣传到位
一是进一步强化水情宣传。各乡镇、灌溉管理单位要按照区《2024年沙坡头区水量分配计划和调度预案》要求,结合用水权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开灌之际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灌区镇、村,广泛宣传灌溉引用水指标、水情灌情,做到家喻户晓,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灌溉工作。
二是主动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按照“以水定植、以供定需”原则,指导各镇村、用水户抓好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压减、限制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增加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引导用水户增强农业节水意识,提高田间水利用效率。严禁高口、高地、渠道稍段区域种植水稻等高耗水作物。对超计划用水造成的加价水费、缺水告旱等问题由镇、村及农户自行负责。
(二)强化管理,确保农业灌溉保障到位
1.强化水权指标管理。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引用水指标,区水务局已将水量分配到各镇、各干渠及各干渠直开口。各乡镇、村、涉农企业、种植大户要依据审核上报的种植结构进行配水。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2024年沙坡头区水量分配计划和调度预案》,严格控制引水总量和用水总量,确保不超年度下达的引、用水指标。各乡镇、村、涉农企业、种植大户要将以水定植、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落到实处。
2.做好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各灌溉管理单位要加强与灌区各类涉水项目工程承建(施工)单位的联系、协调,督促承建(施工)单位调整计划、加快进度,务必于4月8日前完成涉水部分工程建设任务,不得因工程建设进度影响春灌。各灌溉管理单位、各用水合作组织要抓紧做好灌前各项准备工作,对辖区各级输水渠道、启闭设施、电气设备、电力线路等进行一次认真彻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各级渠道输水安全畅通。
3.切实规范水量调度管理。区水务局调度中心负责北干渠口及南干渠口的调度,区灌溉管理所负责各支干渠、支渠口的调度。坚持“水权集中、统一调度、下级服从上级、专职调度”原则,用水单位必须服从供水单位的统一调度安排。要维护调度的严肃性,调度指令一经下达,必须坚决执行。各干渠管理段必须严格执行“先交后用、交够再用”的水量交接制度,按照核定的交接水比例进行交水,保证上下游均衡受益。水管人员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决不能以加大干渠引水流量来转移供用水矛盾,要保证配水计划的贯彻执行。各用水合作组织按时申报各干渠直开口旬月度用水量,确保水量准确分配到各直开口。
4.着力抓好灌溉供用水管理。按照今年水利厅分配给沙坡头区的水量,制定了《2024年沙坡头区水量分配计划和调度预案》,灌溉管理单位要统筹各干渠、支干渠系的用水,加强供用水管理,及时和镇村、涉农企业、种植大户等用水组织联系对接,互通水情、灌情、农情,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各乡镇要根据水情、灌情、农情及时制定并启动本灌域抗旱应急调度预案,特别要关注一些高口、高地、大型支渠、干渠稍段的水情灌情,制定周密的渠道轮灌计划,有序组织适时灌溉。同时,要加强沿渠小高抽用水管理,在核实灌溉面积、种植结构、用水户申报用水计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取水时间、取水量,杜绝其无序随意用水。各镇、村要重视对抗旱机井和支渠稍段补水泵站的管理使用,落实抗旱机井和补水泵站使用的管护责任,对管理使用的临渠沿沟泵站、抗旱机井、电器线路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抗旱机井、补水泵站正常运行,发挥作用。灌区内经果林、鱼塘、香山湖、应理湖、腾格里湖、十里水街、阿盟孪井滩扬水站、美利纸业速生林基地、中卫工业园区4月底前保证其用水,5月上旬起限量供水,要最大限度的满足灌区农业灌溉需求。南山台电灌站要抓紧完成永大线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和生态移民工程的蓄水,克服与自流灌区大面积灌溉争水的矛盾。
5.充分发挥节水工程效能,以节水保灌溉。各镇乡、用水合作组织、涉水机关单位及各灌溉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管控要求,根据各自权责,一是督促协调各涉水工程承建单位要加快各类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各类在建工程在春灌前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二是狠抓高效节水工程的用水管理,实行限时限量定额供水,杜绝漫灌,充分发挥高效节水工程节水效益。三是督导土地流转企业、种植大户采取激光平田、小畦耕作及铺设输水滴灌带、专人灌水等耕种方式取用水,努力提高取用水效率效益,充分发挥高效节灌片区农业节水作用。
6.狠抓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管理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一是要开展岗前安全培训,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从制度上规范安全行为,从操作上熟练安全规程;二是开灌前,灌溉管理单位要对渠道设施、泵站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清理阻碍输水的淤积物及杂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依法管水,加强涉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强化审批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合同资料,保证水工程安全。四是各灌溉管理单位要做好各大干渠(沟)的安全运行、管护及已砌护改造干渠的管养工作;干渠直开口以下的渠道安全、稳定和灌溉管理工作由属地镇、村及农民用水合用组织负责。五是放水后,各渠道管理段要做好干渠的通水试渠工作,及时清理渠道中的杂草垃圾,要人随水走,送水到稍,保证渠道安全输水;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建工程的试水工作,派专人巡护,确保新建工程安全运行。六是各镇、村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支斗渠放水时间,组织人员打捞渠道中的杂物,防止因渠道淤堵导致房屋、大棚、农田受淹。七是行水后,各灌溉管理单位要及时、严谨核定干渠、支干渠各大断面安全运行警戒水位,完善有关制度,加强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除险加固;要严格执行定时巡护和领导查岗制度,特别要加强风雨天和渠道高水位运行时的巡护,严禁超警戒水位运行,确保渠道行水安全无事故。
7.加强测量水和水费收缴管理。各干渠管理段要本着“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用水计量原则,健全测量水制度、完善图表、账册,规范测量水程序,要做到计量准确、结算及时、水账公示、水费公开,让用水户淌明白水、缴明白费。各镇、村要加强对用水合作组织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群众适时有序灌溉,确保各期水费收缴任务按时足额完成。
(三)深化改革,确保各项水利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1.巩固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四水四定”工作落实,巩固提升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以提高灌溉用水的效率与效益为核心,以促进节约用水、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农业节水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2.持续推进用水权改革。通过用水权改革,突出改革重点,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原则,各项用水指标更加明确,使用水权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灌区农业用水管理更加规范。要靠实用水管理责任主体,严格实行计划用水,提升管水用水效率,实现严控源头用水量、减少末端排水量,切实推动用水权改革取得实效。推进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粗放用水向集约用水、刚性约束转变,以水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安全,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沙坡头区提供水利支撑。
3.不断规范完善用水合作组织体系建设。用水合作组织是农村水利“最后一公里”管理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对加强末级渠系运行管理,维护正常灌溉秩序,提高田间用水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提高灌溉管理水平。各镇加大对用水合作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用水管理和工程管理的水平,确保灌溉期间各级渠道运行正常、农田无告旱,群众满意度高。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镇用水合作组织认真梳理用水管理、工程管护及维修、水费收缴等各方面职责、任务,不断完善用水合作组织各项制度,实现制度化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为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夯实制度保障。三是规范水费收支管理。各镇、村全面推行电子缴费,抓好水务公开工作,及时将水量、水费收缴信息公示到户,让用水户淌明白水、交明白费,严禁搭车收费、违规收费。加强监管未级水费使用。未级水费使用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推行“村用、镇管、县监督”的财务管理办法。四是加强检查指导。镇政府是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组建及运行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村委会+用水小组”运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和服务,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水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基层用水管理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不断推动基层水管组织规范化建设。
(四)改进作风,为灌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灌溉管理单位是水利行业的窗口单位,水利职工作风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整个水利行风的好坏,作为水管部门,抓优质灌溉服务就是抓行风建设。各水管单位及水利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准确掌握灌区用水需求,积极化解灌溉矛盾,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全方位做好优质灌溉服务。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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