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
经查,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在未向中卫市、沙坡头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申请资料的情况下,擅自在阴洞梁沟从事开发建设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挖管槽,埋设管道等行为,严重侵占水域岸线,损毁堤防设施,严重影响了沟道行洪安全。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即刻整改。
一、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的行洪活动”。
二、按照建设程序编制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后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工整改,按权限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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