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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0/2018-90871 文号 卫沙水发〔2018〕221号 生成日期 2018-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水务局

局属各单位:

时值岁末年底,诱发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增多,为进一步抓好沙坡头区水利系统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18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

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岁末年底历来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脆弱期。此期间各类活动旺盛,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同时存在个别在建工程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极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安委办《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水安办发〔2018〕24号)、沙坡头区安委会《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卫沙安委发〔2018〕9号)对此阶段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问题“清零”、“五个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曝光“三项集中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中卫市及沙坡头区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自治区、中卫市及沙坡头区领导讲话精神,按照“一场战役接着一场战役打、一段时间接着一段时间抓、一锤接着一锤敲”的工作要求,把开展岁末年底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通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进一步巩固“除隐患 保安全”、百日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沙坡头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沙坡头区水务局岁末年底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检查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张红涛  沙坡头区水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全三  沙坡头区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王成瑜  沙坡头区水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贾  欣  沙坡头区水利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徐文华  沙坡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席中群  沙坡头区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人

       郭文宝  沙坡头区河长制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

       吕建烨  沙坡头区水务局财务办负责人

       崔永泉  沙坡头区水务局水务办负责人

       徐怀孝  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主任 

       黄兴明  沙坡头区南山台电灌站站长

       蒋生才  沙坡头区河北灌溉管理所所长

       徐吉奎  沙坡头区河南灌溉管理所所长

       张建忠  沙坡头区北干渠灌溉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质站,贾欣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局岁末年底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18年11月21日-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行动。局属各单位要把握冬季安全生产规律,针对岁末年底安全生产特点,及早谋划、分类施策、精准管控,继续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推动安全关口前移,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是水利中心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现场安全检查。以重大、临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全面排查工程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赶工期、抢进度行为。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措施、恶劣天气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使用的材质和搭设情况;深基坑开挖及有限空间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施工现场临近高压电线、天然气管道及电缆的防护措施情况。

二是电灌站、河北所、河南所、北干渠所做好停水后工程设施巡护检查和单位内部安全防护管理。强化渠道、泵站、机闸等工程设施巡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制定方案措施限期整改,从源头管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基层站段值班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按时巡护制度。

三是各单位要加强冬季“五防”工作。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以冬季“五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要严格排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密集区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线路老化、超负荷及触电等隐患)、用煤、用油、用气等各类事故隐患。深入开展“火灾防控”隐患排查,认真检查各项消防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防范措施和消防设备设施、电器及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职工宿舍和施工现场工棚等采用燃煤火炉取暖的,必须加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水利设施、设备和水工建筑物防冻保护工作,解决好冬季野外工作人员、水利设备看护人员及基层站段值班人员的取暖问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用电用气的安全宣传教育,严防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四是加强对施工车辆及干部职工交通运行的安全检查。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施工现场车辆的管理及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清零”集中行动。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年以来“除隐患、保安全”、百日安全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及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期间等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对照隐患整改台账,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专项整治期间已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加大跟踪整改力度,严格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资金落实、时限具体、整改到位”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

(三)扎实开展“五个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集中行动。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推进“五个一批”,即:依法依规依纪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通报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要加大“五个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对现场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高度重视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单位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检查人员、时段、范围、内容及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此次行动落到实处。

(二)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人员、时间、范围、内容及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造册、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强化“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参建企业真正把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放在同等位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生产计划及生产过程中,做到领导责任、人员培训、制度规章、资金投入、检查整改、应急处置“六个到位”,同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全力减少因“三违”行为引发事故。

(四)即查即改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各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排除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隐患的要督促当场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做好检查记录并备案。

(五)强化宣传和应急管理。各单位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结合“爱上安全”在线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七进”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冬季“五防”安全知识宣传,要结合日常工作特点,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政策法规、规范、检查实务等有针对性的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便于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冬季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

请各单位分别于2018年11月25日、12月30日前,将“三项集中行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岁末年底大检查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清零”情况及“五个一批”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曝光情况。同时,11-12月,每月25日前将工作报表(附件1-7)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台账.

     2.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整治情况汇总表.

     3.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违法违规行为台账.

     4.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5.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台账.

     6.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企业台账.

     7.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和个人台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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