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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坡头区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8月25日在沙坡头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局长 秦玲

索引号 640502006/2023-0005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审计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常委会报告沙坡头区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区政府安排审计局对区本级、卫健局、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沙坡头区46个一级预算单位实现了审计全覆盖,对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公司”)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其下属5家二级子公司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财政工作在沙坡头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积极战疫情、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推动沙坡头区经济发展平稳运行。

——挖掘收入增长潜力,不断提升财政综合实力。积极组织税收,税收收入完成为年度预算数的112.39%,非税收入完成为年度预算数的128.8%,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盘活部门存量资金5970万元。

——支持“三农”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筹措资金2.32亿元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6378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精准财政资金投向,坚决打好“三个大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排资金1.38亿元用于黄河流域沙坡头区段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打好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植绿增绿“三个大会战”。

——助力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优先保障就业,安排资金3897万元用于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投入资金1.57亿元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投入资金6533万元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水平。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门编制的区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21年区财政本年收入完成3260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65万元,区本级税收收入完成28199万元,区本级非税收入完成2576万元,中卫市财政补助收入23768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5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万元。本年支出30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5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8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99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266万元,支出20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3万元,支出4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积极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和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在审计中还发现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有待进一步压缩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7688万元,为上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065万元的250.83%。

(二)绩效评价结果公示有待落实。区财政局未督促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将其实施的《沙坡头区2020年全民健身步道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区工信和商务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0.3万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镇罗镇中心卫生院于2021年收到的项目服务资金8.52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未支付,下属事业单位柔远镇卫生院未按照服务次数考核发放2020年-2021年残疾人签约个性化服务资金6.52万元。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厕所革命”项目连续结转两年以上资金77.2万元未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迎水桥镇何滩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二)财务核算及资产管理有待规范。区卫健局使用现金支付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及9个乡镇卫生院春节慰问资金2.3万元。区自然资源局及区林技中心多报销差旅费伙食补助3.25万元。区自然资源局收到区委统战部拨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经费在往来中核算,未计入收入,拨付下属事业单位林技中心相关项目资金、补助、社保未实际产生支出,多记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行为有待规范。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沙坡头区2021年度国省干道道路绿化工程、机关事务局实施的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物业外包管理项目等3个项目分别存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未明确委托期限、招标文件附件中无采购合同文本、招标文件中未写明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项目合同公示超过法定时间等问题。

(四)项目实施有待加强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镇罗镇实施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超过合同约定工期,截至审计日实际资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04%(估算)、89.70%。常乐镇康乐移民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超比例列支管理费44.30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沙坡头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相关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使用质效有待提升。一是区教育局对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报告把关不严。沙坡头区2019年幼儿园(郭滩、张洪)建设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双桥幼儿园(以下简称“双桥幼儿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成本与区发改局批复的建设方案不符,造成多计建设成本共11.73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2019年—2021年,区教育局将项目资金6962万元转入银行基本账户,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项目结余资金228.19万元未上缴沙坡头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自行安排支出;收到专项资金中结转的2年质保金98.71万元未上缴财政;82.98万元专项资金未进行专账明细核算。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中卫市宣和中学采购考试监控设备44.9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管理;双桥幼儿园将价值1.68万元的资产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对外出借。四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康乐燕宝学校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预留10%的质保金4.49万元;兴仁小学综合楼项目、第十一小学综合楼项目超过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五是未按批复内容对实验实习设备进行采购。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东台学校(以下简称“东台学校”)《关于“薄改项目新建综合楼配套设施”的建设方案》内容与批复内容不符,涉及金额123万元。

(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有待完善。一是2019年—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涉及项目、2019年—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进度缓慢造成结余258.68万元。二是未单独建立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项目资金绩效监管过程中,无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监控相关资料等,且绩效自评不科学、不合理。

(三)项目建设管理有待加强。一是东台学校综合楼、双桥幼儿园项目等11个项目因建设方审核监管不严导致多计工程款共计20.98万元。二是建设管理不规范。兴仁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东台学校综合楼及水冲式厕所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分别存在变更资料不明确、不完整情况;部分建设项目施工时使用学校生活用水、用电,部分施工单位未缴纳水电费。三是建设规模和标准不科学合理,不符合国家中长期规划。彩达小学、丹阳小学教辅用房实际使用情况分别与区发改局批复的建设方案、设计修改通知单内容不符;景台小学新建的教辅用房未移交使用并处于闲置状态。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中卫市沙坡头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沙坡头区宣和镇敬农移民区苹果产业园区建设等5个项目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审核把关有待加强。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夹渠村、白桥村部分工程结算工程量与现场核量不符,多计结算价共计13.89万元。二是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香山乡米粮川养殖园区扩能改造项目部分工程多计工程量。三是区水务局实施的章家小沟治理工程一标段部分工程现场复核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不符。四是宣和镇实施的敬农移民区苹果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与二标段中均存在结算工程量与现场复核工程量不一致情况。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需进一步落实。区水务局实施的章家小沟治理工程未按照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项目建设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区水务局实施的2019年兴仁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部分工程实际使用材料与项目设计图纸清单不符,且缺乏相关签证变更资料,未按设计实施。二是区水务局实施的2019年兴仁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部分工程结算资金与标内不符,未按合同约定结算。三是招标程序不规范。宣和镇实施的敬农移民区苹果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未满3日;宣和镇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履约保证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未督促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项目竣工决算程序有待完善。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宣和镇实施的敬农移民区苹果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截至审计结束,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五)项目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香山乡米粮川养殖园区扩能改造项目超比例列支管理费31.98万元,宣和镇实施的敬农移民区苹果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超比例列支管理费47.53万元。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区香山乡米粮川养殖园区扩能改造项目一、二标段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工程款支付进度缓慢。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对沙坡头区46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过程中,对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工信和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因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导致账卡不符,存在差额共计249.84万元。二是区委网信办、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等4个部门因新购资产、资产调拨未登记入账等原因导致账卡不符,存在差额共计37.56万元。三是区自然资源局新购资产价值1350元未入账,盘亏资产7件价值1.89万元导致资产账实不符。

(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对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运营及负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银行账户及现金管理不规范。玉龙公司8个银行账户未分账核算,用现金发放优秀劳务公司奖励5万元。二是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玉龙公司未处理预付款项49.29万元,未将农用机械记入固定资产、农林作物记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宁夏森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沃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挂账10.63万元、其他应收款挂账8.2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未及时核销导致虚增资产1488.68万元,虚增负债116.62万元。中卫市泰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龙公司”)将63.85万元不符合定义的物品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三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玉龙公司和森沃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挂账共计61笔3226.88万元,其他应付款挂账共计189笔232.05万元。四是经营管理不规范。玉龙公司97.25万元库存商品长期积压。五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玉龙公司对36项处于长期闲置的资产未进行核销,存在盘盈资产6件,截至审计日,位于中山街商城的120套房产房屋权属仍未进行变更,且空置55套;森沃公司2017年12月投入使用的冷库及连栋温室,截至审计日未进行竣工验收,少计资产价值2万元,且未按原建设用途使用,资产未实现保值增值;森沃公司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台账,未对固定资产实地盘点,购置固定资产1.77万元未取得合规票据。

2.所有者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中卫市玉丰供水有限公司2021年未根据股东变更情况对实收资本进行会计核算。二是泰龙公司2021年未按照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0.46万元。

3.收入、费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底,玉龙公司共计5笔工程款项582.15万元尚未确认收入。二是玉龙公司将以前年度的工程结算收入1343.23万元确认为当期收入;将土地租金10万元一次性确认为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三是玉龙公司将承租土地费用181.6万元一次性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截至审计日,未进行摊销核算。

4.公司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制度未建立健全,有待完善。玉龙公司未制定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等5项内控制度;玉龙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未明确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等事项内容;森沃公司未按规定建立企业相关财经制度。二是玉龙公司转存定期存款500万元6个月,未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讨论决定。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无接待清单、电话通知记录等资料报销接待费2笔892元。二是支付非本企业所属车辆油料费及过路费754.46元。

6.其他问题。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民营中小企业账款213.23万元。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中,对违反行政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落实财经制度。下一步,将依法公告审计结果,按照要求督促推进整改,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下一步,区政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为推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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