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沙坡头区审计局对永康镇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187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9.73万元,其他收入3.89万元。2018年支出196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21万元、项目支出674.94万元。2018年末滚存结转结余9.21万元。
2018年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5.6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经审计,永康镇提供的2018年各项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永康镇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能有效运行。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核实清理三年以上债权72笔共计258.58万元。
(二)未核实清理三年以上债务24笔共计57.45万元。
(三)固定资产账账不符0.65万元,账实不符4.73万元、未入账8笔7.08万元。
(四)截留坐支禁牧封育草原罚款13.11万元。
(五)正版化软件安装普及率较低,占38.46%。
(六)村级“为民服务资金”科目核算使用错误,涉及资金116.01万元。
(七)对村级财务核算监管不到位。
(八)上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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