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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坡头区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8月29日在沙坡头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局长 方振荣

索引号 640502006/2019-0002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审计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报告沙坡头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今年以来,区政府安排审计局对区本级、永康镇政府和原区建设交通局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就具体事项延伸审计了5个乡镇、7个部门、9个事业单位和3家国有企业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财政工作在区委政府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监督下,牢牢把握“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推进财政改革,落实稳增长、促改革等政策措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拓宽增收渠道,着力保障发展。积极引导支持争取项目,全年到位资金92455万元。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2090万元。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落实“一事一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6397万元。

——聚焦三大战略,调整优化结构。安排16997万元支持扶贫产业发展、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扶贫产业贷款担保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4200万元。投资2070万元,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治理与保护。安排5969万元建设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投资4992万元推进美丽村庄、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项目建设。

——多方投入资金,保障民生事业。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各类困难群众补助9770万元,发放退耕还林、农作物良种等惠农补贴资金9093万元。安排2533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就业补贴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施《预决算公开规程》,对预决算信息进行全面公开。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区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8年一般预算全口径收入133371万元,支出124301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93.20%;政府性基金收入4102万元,支出31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99%。其中:当年税收收入25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085万元的81.74%;非税收入1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0万元的166.10%。但在审计中还发现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还有待完善。沙坡头区现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鑫沙建设工程公司和玉龙公司3家国有企业,区财政2018年下达区本级预算和调整预算时,均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预算支出进度有待加快。2018年,一般预算账面支出124301万元执行率93.20%,扣除因项目准备不充分和建设进度较慢,财政账面已列支但未形成实际支出的预算内专户资金、集中支付余额,当年实际支出105724万元,执行率不到80%。

(三)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2018年9-12月,区财政局分别从国库向原农牧林业科技局、区委组织部、宣和镇政府基本户拨款3110万元、364万元、91.80万元,以上资金按规定应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而未纳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原农牧林业局等2个部门集中支付结转资金20笔1937万元,兴仁镇等5个乡镇财政应返还额度年终余额388.29万元。水务局等2个部门实施的5个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建设项目未按批复于当年开工,滞留资金1340.61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原建设交通局等3个单位太阳能路灯、环卫设施等资产未及时入账520.41万元。兴仁镇等2个乡镇对校舍资产先出租后报批。公路管理段等4个单位出租土地、果园等资产获取租金37.03万元未经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

(三)加油加气预付款核算不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3个单位支付加油、加气卡充值款38.47万元,直接记入事业(经费)支出核算,未按实际加油、加气金额凭票据实核销。

(四)截留坐支禁牧封育罚款。永康镇收取禁牧封育罚款13.11万元,直接坐支用于发放封山禁牧临聘人员工资、燃油费等,未上缴财政。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超批复投资、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问题,如东园镇2016年史湖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超批复资金6.05%,初步设计未进行报批。永康镇2016年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追加投资未及时立项报批,个别分部分项工程提高了建设标准,增加了建设内容。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落实还不够到位。沙坡头区2016年高效节水灌溉等4个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缴或少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未按照工程进度款的22%拨付农民工工资至结算专用账户。

(三)未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迎水桥镇美丽小城镇等4个建设项目,只有扶贫办实施的沙坡头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康乐移民区土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由财务人员编制了财务决算。迎水桥镇、常乐镇、水利中心分别实施的迎水桥镇2015年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康乐移民区2018年土地综合治理(二至四期)项目、沙坡头区2016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未编制工程竣工决算。

(四)竣工验收管理滞后,资料不完善。沙坡头区2016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一标段永康丰台、永康永丰等片区竣工图纸与现场施工部分内容不符,二标段未编制竣工图纸,所提供电子图纸不符合竣工图纸的要求。沙坡头区乡村(童家园子)旅游提质改造项目没有六标段道路亮化和夜景亮化工程、七标段安保标识指示系统验收资料和竣工图,影响审计效率和竣工验收进度。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未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由于玉龙公司2018年上半年才划入沙坡头区,未明确利润上缴办法。公司当年净利润600.31万元,按照市国资委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办法计算,当年应缴财政利润54.03万元,实际未上缴。

(二)企业资产未登记核算。由于历史原因,原中卫县水务局在中卫商城开发的2栋商业楼一直没有登记入账,现产权归属玉龙公司,评估价值2504.62万元,截至本次审计时尚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核算。

(三)未及时结转营业收入。2018年底,玉龙公司预收账款中有中卫市水务局等单位11笔工程款351.42万元,账龄最长的达7年,以上业务均已实际发生,截至本次审计时尚未确认营业收入。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征求了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审计局将依法公告审计结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为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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