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6/2023-00143
  • 卫沙审发〔2023〕23号
  • 沙坡头区审计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
  • 有效
  • 2023年12月25日
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卫沙审发〔2023〕23号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来源:沙坡头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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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    

  202312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各办公室起草的信息应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四条  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拟在沙坡政府门户网站、机关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均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严格履行三审

发布信息稿以下简称稿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

1.初审环节。由拟稿科室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信息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并修改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确保无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等表述错误。

2.复审环节。由办公室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复审,复审环节应包括保密审核。复审人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提交区委保密办或区委网信办进行专项审核确保无敏感信息和政治术语表述错误。信息涉及业务数据统计等方面内容,由相关业务办公室进行专项审核;对信息涉及法律法规、审计监督等方面内容,由政策法规办公室进行专项审核。

3.终审环节。由拟稿科室的分管局领导负责稿件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二)认真执行“三校”

校对人员负责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前的通读,对校对质量负责。校对标准为: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美观;认真严谨,差错率低。重要信息发布应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1.一校环节。由拟稿科室其他人员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表述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准确,编校人员更正相应错误,如需要可联系拟稿科室修改或更正。

2.二校环节。由办公室指定文书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

3.三校环节。由信息发布人员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复查校对,主要检查在一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出版)规范、参考文献著录、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

第五条  信息发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全面、客观、准确。在审校各环节相关责任人提出明确意见,审校单完整留档。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机关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发现发布信息内容错误时,第一时间主动更正。

  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校对或者未严格执行保密审核规定审核不严导致信息发布错误信息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违反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纪律和规定的,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一)信息发布出现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群众反响,未被相关部门通报发现后及时纠正的,根据环节人员责任相关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责令书面检查。

(二)信息发布出现错误,情节严重、影响较群众反响及时发现纠正被相关部门通报1相关人员季度考核评为优秀被相关部门通报3次以上的导致局机关在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中扣分,相关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第九条  本制度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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