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文字解读: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时间:2024-05-24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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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使用,2022年3月22日,区政府办印发了《中卫市沙坡头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该文件有效期为2年,现已到期,需修订完善后继续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使用依据

二、制定过程

根据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2022年《中卫市沙坡头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征求财政、审计部门和部分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卫市沙坡头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区政府专题会、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制定背景和工作经费范围,具体为第一至四条第四条(二)项增加了合法性审查培训。

第二部分特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费用标准具体为第五至八条。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仲裁案件的最低付费标准和民事、行政、仲裁案件代理中一些特殊情形的付费标准。具体为:

1.第五条(一)项将费用从200-1000元修改为200-1500,依据中卫市相关管理办法同类型付费最高标准1500修改;(二)项中增加了一审案件付费最低标准3000元;增加了(四)项,主要考虑实际工作中的顾问律师在沙坡头区外办案、代理多起案件及败诉等各类情形,对付费标准具体化。

2.第六条中参加研讨会、论证会费用从500-1000元调整为300-500元付费。

3.增加了第七条委托顾问律师起草沙坡头区重要涉法文件及其他重要涉法事务的付费情形。

第三部分特邀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审批及支付流程具体为第九至十二条。第十一条增加了委托顾问律师起草沙坡头区重要涉法文件及其他重要涉法事务的支付流程,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其他项支付流程作出局部调整。

第四部分是从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为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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