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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53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索引号 640502003/2020-00098 文号 卫沙司发〔2020〕28号 生成日期 2020-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司法局

尊敬的张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犯罪出现低龄化情况,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日益增多,您着眼未来,通过深入调研走访,敏锐地发现并提出了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一起来帮助矫正未成年人的行为规范和心理问题。近些年,沙坡头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合区人民检察院、群团委和各乡镇制定了富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开展了丰富的活动,在全沙坡头区形成了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

(一)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观护帮教中心针对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难问题,区人民检察院依托社区建成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涉罪未成年人、“临界”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并与民政、教育、司法、团委等12个部门和社会组织签订《关于建立中卫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观护帮教体系工作协议》。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宁夏义工联合会签订合作协议,由专业团队对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开展心理疏导。建立起了集观护帮教学校模式、企业模式、社区模式、家庭模式为一体的“沙检精准帮教模式”,有效扩大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内涵与外延。

(二)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一是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监护侵害犯罪、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倾向,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精准矫治,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精准帮教,促进顺利回归社会。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履行主导责任,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100%。二是将中心帮教与平台帮教保护模块紧紧相连,在确定帮教对象后,首先由中心组建帮教团队,团队成员主要包含专业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爱心企业家、教师、检察干警等,社会公众也可通过平台申请加入帮教团队,被帮教对象可通过平台选择适合自己的帮教人员。未检工作人员全程主导监督帮教项目的实施,监督帮教团队实施微惩戒、心理疏导、社会教育、法治教育等帮教任务。系统在帮教过程中建立被帮教人分级认定,回归去向认定,观护协查协防机制,项目评价归档等机制,确保每一个帮教项目都能够切实有效的改变被帮教人的思想认识,引领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帮教项目的实施、开展情况、帮教结果、帮教回归情况等全部显现在平台。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就能看到被帮教人在观护考察期内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及时对帮教效果进行评估。不仅实现了对帮教过程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也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帮教效果。2018年9月“中心+平台”正式运行后,由专业司法社工通过平台开展观护帮教帮教52人,开展跟踪回访400余次,已经脱离帮教36人,全部回归社会,帮教后再犯罪率为0。其中,经帮教后复学13人,考上大学6人,目前,上述学生学习状态稳定。

(三)开展困境儿童普查。2019年度,沙坡头区民社局组织各乡镇积极开展了沙坡头区困境儿童摸底核查工作,科学分析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状况,共摸排出困境儿童432人,社会散居孤儿25人,建档立卡户中残疾儿童40人。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建立“三留守”关爱督导员补贴试行制度,为167个行政村各配备1名“三留守”关爱督导员,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

(四)司法救助和联合保护相结合一是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的关爱救助,主动协调民政等职能部门,借助红十字、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为特殊被害人群众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二是区群团委2019年度慰问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青少年家庭21户,送去价值10000余元的慰问金和学习生活用品;向48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捐赠价值1.2万元的爱心牛奶;在农村,为留守儿童较多的兴仁镇王团小学100余名学生义诊并举办眼部健康讲座,用实际行动助推健康扶贫工作。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筹集助学金45.1万元,资助学生154名。开展以“青春自护”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知识讲座2场次,覆盖青少年850余名,安全宣传单1000余份。关怀慰问15名涉毒人员子女,送去棉衣等防寒衣物50件。组织开展了主题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集中宣传活动5次,普法知识讲座2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相关手册2000余份。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双零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禁毒知识竞赛决赛,在未成年群体中营造了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

(五)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一是在实现沙坡头区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全覆盖的基础上,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卫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开学季”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组织中学生参加庭审观摩和走进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进行体验式教学。制作《法治进校园家长监护职责手册》《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手册》等宣传手册。选派5名院领导担任5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7名检察官担任15所中小学的法治辅导员。拍摄法治教育片《那年十三》,推出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电台节目“春雨FM”,不断扩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覆盖面。二是沙坡头区司法局会同宣传部、教育局等部门,整合沙坡头区法治宣传资源,采取集中宣传、报刊宣传、新媒体宣传和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面向社会、学生、家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方面组织各镇(乡)司法所与所在区域所属学校配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另一方面安排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专门为学校师生上法治课,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家庭和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识。

(六)开展青少年的民事纠纷排查工作。沙坡头区司法局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组织排查化解涉及青少年的民事纠纷,在调处中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的原则,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2019年至今,共排查化解涉及青少年的民事纠纷429件。

(七)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开辟绿色通道。沙坡头区司法局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原则;检察院通知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天受理、当日指派律师,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援助网络,优化服务效能。为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指引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个,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87个,各工作站、工作室群众进行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的宣传,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八)拓展涉未刑罚执行监督新途径。一是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理念,不断拓展涉未刑事执行监督线索来源。与司法局签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将未成年服刑人员列为重点矫正对象的意见》,联合开展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承担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责任。对辖区内司法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0余个,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纠正脱管1人,帮助2名社区矫正人员重返校园。二是做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司法所在走访调查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邻居、老师、居住地村(居)干部时,会进行综合分析,确保调查评估客观公正。同时,提前介入帮教,为涉案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档案,畅通沟通渠道,方便跟踪了解其日常表现和改过自新情况。是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使其更好的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方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不定期走访,及时掌握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九)探索涉未民事审判监督新举措。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对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纠纷等民事审判案件中涉及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及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抚养、教育权的监督,并依法支持起诉。对一起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支持其亲属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权。对一起父母离异后,父亲剥夺申请人和未成年子女探视权案件向人民法院支持起诉,田”向“示范田”转变,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  区司法局

协办单位  区人民检察院  区群团委  各乡镇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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