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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02003/2026-00006
  • 卫沙司发〔2026〕2号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 有效
  • 2026年02月25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卫沙司发〔2026〕2号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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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区委聚力突破提升工作总要求,以沙坡头区抓产业、办实事、强治理、转作风专项行动及七大攻坚战目标任务为抓手,充分发挥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精耕细作,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书面交流、行政执法工作成果在自治区司法厅强化执法监督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分享交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推动法治思想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1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举办沙坡头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次160余人,党组会议会前学法9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7场次,开展互学互鉴、法治课堂7次,干部理论每周集中学法常态化,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全面统筹法治沙坡头区建设。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法治沙坡头区建设情况,提前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规划思路。召开法治建设专门会议4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年度重大事项、重点任务,制发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规范涉企执法方案等核心文件6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体系,持续规范常态化述法,完成“十四五”时期47个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全覆盖。三是抓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督察规定,认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共计32项,牵头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统筹推动各乡镇部门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坚持“党委巡察+法治督察”相结合,配合沙坡头区委巡察,开展全面法治督察1次,发现反馈并整改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17项,推动法治建设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覆盖”。

(二)聚焦依法行政,服务保障改革发展。一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四大行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换届选聘50名社会律师作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范围覆盖沙坡头区乡镇、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等144个党政群单位,紧盯区委、区政府“七个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围绕城中村改造、土地征收、招商引资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91件,合法性审查各类合同和文件679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4000余条,合法性审查常态化成为决策前置固定程序。牵头梳理沙坡头区证明事项清单,清理保留沙坡头区证明事项78项、告知承诺制事项50项。二是持续规范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牵头征集和编制沙坡头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和专题法律论证会34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率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依法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6件,选取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制定后评估,完成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和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72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深化复议应诉攻坚。全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34件、审结43件,复议纠错10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8份,复议与执法监督衔接23件,行政复议法定期限结案率、复议决定履行率、复议意见执行率100%,强化类案规范,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完善府院府检协作联动机制,优化“诉前调解+行政复议+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化解体系,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受理行政争议32件,通过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16件。一审行政诉讼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沙坡头区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执法单位完成执法主体资格、涉企检查事项、年度检查计划“三张清单”备案公示,全年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4.45%。推行“扫码入企”“预告式执法”,指导执法单位认领行政检查事项,备案检查计划110项,开展“扫码入企”检查341次,企业评价223次,满意率100%。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沙坡头区2024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证工作,审验通过466人、清理注销187人,组织各乡镇、执法部门214人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执法队伍持续优化。围绕行政执法短板弱项,通过定制课程、点单培训等方式开展“送课上门”69场次,进一步规范执法裁量与权益保障,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三是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大力推进公正文明行政执法提升行动,完善区乡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换届选聘社会行政执法监督员,聚焦群众关切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监督,开展“伴随式”和专项监督26次,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71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48份,累计评查执法案卷380件。强化线索移交与数据共享,受理执法投诉举报13件,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4件,及时高效解决企业反映执法频次高、乱执法、粗暴执法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联动协作实效明显。

(四)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健全体系夯实普法根基。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和普法提示函制度,常态化修订普法责任制  “四清单一办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收官工作,组织开展终期评估验收,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并立查立改,为“九五”普法谋划布局筑牢前期基础。二是创新普法传播形式。搭建多元宣传矩阵,线上依托公众号持续开展普法直播48场次,观看超13万人次。加大普法短视频供给,发布“以案释法”等各类短视频、普法动画片等77条,总点击量达150万人次。区妇联打造“妇联邀您来学法”特色专栏,培育槐树北巷社区的“社区说法”直播间、公安分局的“警花说防范”等品牌火热出圈,原创普法微电影《光的方向》获司法部认可,普法IP形象“法羚羚”深入人心,利用公交LED屏打造移动普法平台,沙坡头区“云端普法,法安万家”品牌更加响亮。深入挖掘本地法治文化资源,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家园”,建成沙坡头区黄河生态保护法治主题公园、瑞丰法治文化广场等示范点,形成宪法法律、生态环境保护、非遗旅游等主题鲜明的黄河法治文化带集群,满足不同人群法治需求。组织开展“民法典+非遗”游园会、“法治+文艺”下基层活动、模拟法庭等近百场次,将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三是推进精准化普法服务。开展“月月有主题”普法活动,以“1+X+6”模式深入开展“法治绘新村”等乡村普法活动举办609场,覆盖受众13万人次,切实提升乡村群众法治素养。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打造2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校园普法活动619场,同步创作法治课件、编发案例汇编,组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情景剧巡演,筑牢青少年法治思想防线。深入民营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开展普法宣讲和调研走访,精准对接需求,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精准培育法治骨干力量,完成1325名“法律明白人”靶向培训,认定200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以点带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五)坚持底线思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织密调解组织网。着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新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培育4个品牌调解室,现有人民调解组织253个。推动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全面进驻综治中心,联合沙坡头区委政法委成立综治中心调委会,11个司法所均入驻辖区乡镇综治中心,实现信息互通、精准分流、高效调处。二是建强专业化队伍。持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吸纳退休检察官、律师和基层人大代表等力量加入调解员队伍,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445名。扎实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行动,创新“理论学习+法庭派驻+百日练兵+大比武”四维培训机制,开展培训46场次,有效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三是源头预防解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治理,深入推行“人民调解+信访+仲裁+诉讼”纠纷治理模式,深化“访调结合”“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沙坡头区域内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5987件,调解成功5652件,参与化解信访案件128件、诉中案件813件,“警民联调”案件513件。推行“一案一普法”模式,发布人民调解以案释法短视频8期、“塞上枫桥”系列视频5期,实现“调解一起、普法一类、教育一片”。

(六)践行司法为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着力筑牢民生底线。持续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市域通办,切实降低弱势群体维权成本。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推动从“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26件,为1200余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60.37余万元。组建14支专业化法律服务队伍,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民生服务提供精准法治保障。二是持续优化供给体系。增设中卫市区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律师值班咨询点、沙坡头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等7个特色站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点位100%覆盖,开展律师值班550余次,解答咨询3000余人。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创新建立村(社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方联动服务与监督体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走访800余次,提供咨询一万余人次,举办法治讲座282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574件。三是切实提升执业水准。定期开展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安全生产检查,完成对13家律所的信用等级评估并对B级及新设所实施重点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次、安全生产督查1次,办结投诉1件,制发行业规范执业工作提示函1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实干担当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牵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学法培训,带头讲法1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能,充分发挥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和府院府检联席会议,牵头组织开展法治督察,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大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扫码入企基本覆盖,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终期验收评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有序收官。三是坚持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将法治建设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次,安排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三、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沙坡头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统筹还需进一步聚力。法治建设推进力度不足,部门乡镇落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还不到位,法治乡村建设推进缓慢,乡镇依法行政能力不高,村(社区)依法治理措施落实有差距,法治建设协同合力尚未有效发挥。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还不够有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虽已基本建成,但监督力量不足,监督精准度不高,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足,执法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涉企联合检查落实不到位,内部监督纠错作用发挥不足。三是法治服务质效还需进一步增强。守法普法工作合力不够,普法精准化、针对性不够高,内容与形式未能紧密契合区域产业特色、重点群体需求。护企法律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实效转化程度还有欠缺。

四、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沙坡头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锚定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育、行政决策规范、行政执法提质、行政争议化解、行政权力监督“五项行动”,积极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调整沙坡头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复议员和辅助人员制度,加强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范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率达到100%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审查,积极推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深度嵌合,提升区乡两级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质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编制公开率、政府决策和涉法性事务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乡镇执法规范化,完善基层执法文书样本,推动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规范和统一适用,防止“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情形。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常态化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广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进行政执法全流程“线上”办案。加强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纪检监察、巡察监督、12345热线等衔接配合机制。

(三)优化法律服务普惠高效。改革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高质量启动“九五”普法工作,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闭环管理机制,创新采用“1+X+6”深度普法模式,做强新媒体普法品牌,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警示教育,推动实习律师、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持续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畅通农民工、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四)守住守牢安全发展防线。深入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和“事心双调”工作机制,将调解组织网络向新业态领域和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领域延伸。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大力提升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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