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沙坡头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角色、找准定位,忠诚履责、锐意进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开展述法评议活动。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制发《沙坡头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向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并报送学法材料48期,举办领导干部、村居“两委”干部法治培训班2场次300人次。三是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主动认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强化法治督察指导,开展全面法治督察2次。
(二)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33次。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司法行政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切实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能。筹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依法治区办会议共6次,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一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发《沙坡头区开展2022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实施方案》,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梳理并调整权责清单,编制公布沙坡头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逐步建立健全各乡镇、各部门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共审查各类合同、文件885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查规范性文件17件,依法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14件,清理政策性文件121件,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法治统一。四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统筹各乡镇、各部门研究确定并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公布沙坡头区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2年,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3次,参加政府重大事项工作专班推进会40余次,参与处理专项法律事务19起,主持和参加产业发展法律风险论证会21次,精准提出法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法治参考,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189人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完成国家证换证626人,清理非执法岗位执法人员26人,全面全程规范辅助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审核机构,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指导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备案重大执法决定26件。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14名。开展“点单式”执法轮训11次、集中培训1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大日常执法监督指导力度,对基础薄弱单位开展“一对一”执法指导,做到受理一案,咨询解答一案。坚持以评促改、以审促建,评查执法案卷183件。稳步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建立联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改革工作走深走实。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扎实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完善行政应诉体制机制,挂牌成立沙坡头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发沙坡头区行政应诉工作办法,2022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件,出庭应诉率90.9%。
(四)持续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一是把握工作重点,学法普法更有“高度”。指导乡镇、部门修订公示“四清单一办法”,有效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选拔63名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人员成立“八五”普法宣讲团,在全区11个乡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紧抓主题引领,学法普法更有“厚度”。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反诈等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分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发放宣传物品5万余份。三是打造教育阵地,学法普法更有“宽度”。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合格“法律明白人”1954人,骨干419人。指导乡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滨河镇新墩花园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沙坡头区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和民法典主题广场,新建滨河镇新墩花园法治长廊、长安社区法治广场,全力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群。四是突出关键少数,学法普法更有“精度”。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举办2022年沙坡头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知识测试、建立学法清单等方式,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聚焦青少年“关键群体”,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创建自治区级“法治示范校”2个。紧扣企业经营“关键领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
(五)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优化“3+3+4”服务模式。强化统筹协调、经费保障、队伍建设三项机制保障,全面推进体系建设。搭建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截至目前,实体平台共接待法律咨询4000余人,录入宁夏智慧法律服务调度管理平台工单96件,接待群众线上法律咨询1300余人。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深化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讨薪,加强律师参与信访事项化解,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二是推动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召开推进会,制发村居法律顾问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估办法,保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1.89万元,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优质化。三是扎实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通过改造基础设施、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加强组织队伍建设等措施,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滨河、常乐、永康、香山、兴仁5个司法所通过标准化司法所验收。
(六)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一是加大排查力度。结合“调解九进 服务万家”活动和“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组织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等力量重点排查各领域矛盾纠纷,特别是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86次。二是加大化解力度。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诉讼”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社会资源,联调联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案件2398件,调解成功2035件,申请仲裁确认377件,申请司法确认463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在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基础上,不断整合多方调解人才资源,组建专业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质量和水平,共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3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778人次,新增个人调解工作室1个。
(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质推进。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信访维稳工作6次,层层压实三级主体责任。在重大政事活动期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信访调度会,每日听取沙坡头区信访工作汇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安排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二是严格制度,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印发了《沙坡头区推进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化解信访事项暂行办法》《沙坡头区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沙坡头区信访维稳资金管理办法》。三是聚焦问题,狠抓落实。全面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坐班接访、包案化解、信访联席会议三项制度,集中开展百日攻坚和治理重复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国家信访局登记件满意率及重复信访积案化解率稳中有升,中央信联办交办重复信访件全部办结,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沙坡头区司法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上有欠缺,行政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综合执法改革需要。二是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度不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不高。三是乡镇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机制不完善,致使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而不专,未能发挥调解作用。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区、市对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要求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依法治区战略,筹备召开法治建设相关会议,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措施。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健全本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和后评估机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探索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年底前至少对1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明确法制审核具体职责和内容,推动县乡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改革。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考评、重大疑难热点执法案件抽查,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监督和救济作用,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仲裁+信访+诉讼”纠纷治理模式,继续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建立规范有序的网上信访秩序,持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全面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举办科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2),开办“沙坡头区法治大讲堂”12期,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健全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每个行政村(社区)培育20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户。实施“沙坡头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的沙坡头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六馆四廊二室一景”的黄河法治文化园,致力打造全域旅游城市的“文旅+法治”新品牌。
(六)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继续打造品牌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开展“五化服务”。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督促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自治区“五个一”、“100+100党支部结对”专项活动。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造“人民律师”暖民心服务品牌,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核查、投诉处理机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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