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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3/2023-00041 文号 沙法发〔2023〕2号 生成日期 2023-05-05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党委和政,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34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法治沙坡头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中卫市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为重点全面促进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到2035年法治沙坡头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奠定坚实基础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变相设置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力清简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加快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办事过程系统化、流程化、便利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电子印章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核查监管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适时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和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调整完善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建立健全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民社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约定义务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认真落实自治区、中卫市和沙坡头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和商务局、区民社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减少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六)持续打造服务型政府。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对涉及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七)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中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第一季度前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明确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开展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乡镇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提升县乡两级法制审核工作效能。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九)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十)提高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和有效期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制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健全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二)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健全并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全年至少对1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上级政府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三)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避免问责不力也避免问责泛化、简单(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四)强化行政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探索建成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形成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五)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退出机制及信用修复制度、信用修复流程建立线上信用修复专栏和线下信用修复专窗引导企业自主纠正失信行为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六)深化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杜绝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形(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十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运行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深化多调联动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深入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诉讼”矛盾纠纷治理模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八)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通过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积极通过调解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公开公正办案全面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登记受理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在政府网站和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公开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与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确保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牵头单位:区委全民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贯彻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在行政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及时总结梳理并积极推广柔性执法的典型案例,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报送柔性执法典型案例不少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十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管理办法》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乡镇基层全覆盖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保存和管理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一体推进(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十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十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60学时规范执法人员管理明确执法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完全脱钩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八、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二十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在突发事件处置中需要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在应急预案中应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对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七)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二十八)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政府领导班子全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不少于1,乡镇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带头讲活动不少于1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二十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沙坡头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1日前,区政府向区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乡镇向本级党委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3月底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区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三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委依法治办要将述法工作作为推动法治沙坡头区建设的有力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化完善述法工作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推进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委巡察内容全面提升法治沙坡头区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巡察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区委依法治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汇总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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