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3/2023-00013 | 文号 | 沙法普组〔2023〕3号 | 生成日期 | 2023-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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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群团工作委员会,区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现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2023年度沙坡头区干部职工学法计划。
一、学习内容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常态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主,以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补充的原则,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学习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旁听庭审和自学等形式。
(一)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干部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每月集中学法不得少于半天,根据学法内容、执法实际集中辅导、学法执法讨论交流,召开学法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趣味性。
(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率先垂范,带头讲法,带动本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每季度学法不少于一次。
(三)法治讲座制度。坚持举办法治讲座,邀请专家授课(不少于2期),做到课程有安排,授课有教材,课时有保证。
(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坚持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为主,以到法院现场旁听为辅的原则,常态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执法单位每年组织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2次,其他单位不少于1次,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旁听庭审1次。
(五)自学制度。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沙坡头区干部职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笔记本记录不少于4次。
三、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八五”普法工作与本系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精心组织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2023年普法计划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以提升宣传效果为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媒介以及宣传手册、宣传短片、法律讲座、送法上门服务等方式,结合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同时,要认真总结普法经验成效,提炼好的做法,及时收集整理普法工作图片、宣传资料汇总报送至沙坡头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三)坚持督导考核。2023年是“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采用随机抽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情况、学法笔记本记录情况、旁听庭审和学法考试等情况,对全区干部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