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3/2022-00044
  • 沙法办发〔2022〕10号
  • 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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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2年04月29日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沙坡头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法办发〔2022〕10号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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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推进沙坡头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4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沙坡头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现就推进沙坡头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委、政府实施四大提升行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措施。2018年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沙坡头区乡镇、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司法厅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已实现了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沙坡头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但工作中还存在着组织实施不扎实、法律服务针对性不强、服务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完善工作措施,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

(一)科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新梳理、整合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源,做到村(社区)法律顾问科学全覆盖。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才库,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乡镇,要在积极发展本地法律服务队伍的同时,通过组团服务、招募法律服务志愿者、为村(社区)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示范户培养工程等方式解决法律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创新服务1+1+N模式,探索实行村(社区)法律服务团队化模式,以村(社区)为单位聘任法律顾问,由村(社区)法律顾问牵头对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服务力量,形成以1名法律顾问为骨干,1名人民调解员、N名网格员为辅助的服务团队,切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实行精准法律服务

督导(社区)两委摸清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指导法律顾问制定年度服务计划,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村(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挖掘法律服务形式和内容,交流工作经验,指导法律顾问开展工作。要鼓励村(社区)评价较好的法律服务人员所在法律服务机构与村(社区)签订相对稳定的服务合同,避免因法律顾问频繁更换影响服务质效。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突出服务乡村和谐稳定大局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当好法治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员、案件代理员,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每年协助村(社区)培养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各律师事务所优先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担任重点帮扶村的法律顾问,为重点村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各类帮扶资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济活动把好政策关、法律关。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为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贡献积极力量。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探索建立服务时间折抵制度

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通过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值班和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时间的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值班或接听电话、微信交流、利用(社区)平台资源在线解答法律问题并形成工作日志的,每个月可以折抵不超过50%4小时)的现场服务时间。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五)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方法

对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拍摄法治宣传微电影、纪录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结合重阳节、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村(社区)法律顾问也可以通过刻录法治宣传(讲座)光盘或推送微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法治讲座,每年开展法治讲座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抓总的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一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动员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派出机构,积极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来,整合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村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资源,主动开展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加强维稳形势研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服务清单,并按季度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要积极为法律顾问团队搭建服务平台,加强法律顾问团队与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等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合作关系,实现多方共赢。每个乡镇年内打造2-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稳步向前。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健全督导检查制度

各乡镇每季度督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通过随机抽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探索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化管理机制,强化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的实时监督。建立督导调查问卷调查制度,通过随机向村民、社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或者推送调查问卷信息等方式,掌握法律顾问服务情况,切实将群众评价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强化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制度,每季度的督导检查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月25沙坡头区司法局。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科学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考核制度,及时兑付法律顾问工作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法律顾问予以扣减补助或撤换。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把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人员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及执业诚信档案,在开展评优评先、两代表一委员推荐等工作中予以考虑。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九)健全业务培训制度

制定专门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培训计划,分批、分期组织和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工作。要强化岗前培训,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对社情民意的了解程度及与群众的沟通能力。要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组织对担任重点帮扶村、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村的法律顾问开展全员专题培训。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加大宣传表彰力度

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宣传活动。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信息的撰写和报送,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大力宣传表扬,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精气神。要积极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加大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请示报告和工作协调

始终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切实加强与各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推动党委、政府部门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衡量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多部门并抓、多种力量并举、多种资源并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和保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工作举措

(一)结合实际,制定方案(4月至8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在开展本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摸排的基础上,拿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推进方案,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方案请于510日前报送至沙坡头区司法局。

(二)督导检查,提质增效(9月至10月)。沙坡头区司法局于9月份集中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情况,工作运行、考核评价机制运行情况,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及村(社区)民满意度评价等。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或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全面总结,考核验收(11月)。各乡镇要全面总结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同司法所及村(社区)委员会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沙坡头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初评11月中旬前将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一并报沙坡头区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沙坡头区司法局要统筹指导沙坡头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任务目标,周密组织实施,各乡镇、村(社区)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责任,主要领导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做专题汇报,最大限度争取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保障,同时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根据工作量合理确定法律顾问的报酬,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行法律顾问经费动态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到偏远乡镇服务的法律顾问经费补助标准上浮制度,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承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合法使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内容,同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考核范围。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主流媒体,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梳理推广先进典型,不断聚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正能量,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每月报送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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