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3/2022-00043
  • 沙法办发〔2022〕9号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有效
  • 2022年04月26日
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22年人民调解工作要点》的通知
沙法办发〔2022〕9号
时间:2022年04月26日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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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2022年人民调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4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2年人民调解工作要点


2022年沙坡头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唱响塞上枫桥调解品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村组、楼院、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专业领域辐射。按照《宁夏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文件五有”“六落实”“六统一要求,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2.继续开展个人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除文昌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兴仁镇外,其他乡镇争取到年底前各设立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四张网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3.优化人民调解员专业结构。鼓励支持选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

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单位)

4.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实施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制度。开设人民调解大讲堂,积极吸纳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作为培训师资力量,采取集中授课、远程视频等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5.完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运行机制。沙坡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沙坡头区内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化解跨区域、乡镇、部门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或其他重大矛盾纠纷。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充分发挥乡镇各站、所、办、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派出法庭、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动共治作用,促使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对乡镇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由乡镇综治中心平台及时报沙坡头区人民调解中心,指派相关行业部门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区级兜底不上交。村(社区)形成源头治理平台,统筹综治专干、村(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等驻村入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发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网格员定期入户、排查上报、先期处置纠纷隐患,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向楼院、村组延伸,促使纠纷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各乡镇

6.继续推广“人民调解+仲裁+信访+诉讼”纠纷治理模式。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诉讼各自独特优势,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对调解不成又符合仲裁条件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依托中卫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调解的纠纷治理应用平台,引导当事人向中卫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对调解不成的劳动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对当事人不愿和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或诉讼;对调解不成的土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或诉讼。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7.完善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衔接机制。按照《中卫市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搭建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平台,将社区民、辅警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调动起来,形成合力,建立村(格)警务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机制,以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8.推进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化解信访事项工作。司法所统筹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源,鼓励各村(社区)调解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到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中,着力提升沙坡头区各村(社区)信访事项化解率,逐步转变信访维稳工作形式,有效预防极端事件发生、减少越级走访数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开展“调解九进 服务万家”活动

9.深入普及宣传《人民调解法》。结合八五普法”“调解九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率和认可度,拓宽调解纠纷涉及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充分利用杂志、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宣传推广人民调解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涌现的先进人物,营造一定的声势和舆论氛围,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10.全面落实人民调解“服务万家”任务。以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综治中心)为平台,统筹协调信访、公安、法庭、司法、民政等力量,广泛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员及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重点入一线、深入群众,进行以家庭为单位的人民调解面对面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发现、收集、汇总着力做到法律政策进万家、法律服务进万家、纠纷排查进万家、矛盾化解进万家、和谐文化进万家。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

11.结合调解九进 服务万家活动及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退役军人军属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摸底排查、登记受理、核实化解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坚决遏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六、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责任到位

12.加强监督指导。委依法治将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制度机制建设、经费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范围,定期开展督导工作,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法办发〔20213精神,坚持多元化解、依法化解,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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