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沙坡头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不断提高沙坡头区律师队伍素质及律师事务所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沙坡头区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并在2022年“中卫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结合沙坡头区律师事务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司法部、司法厅有关律师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执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引导律师事务所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打造形成一批内部管理规范、综合实力强、两个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大,能够引领律师工作发展方向、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品牌律师事务所,推动律师工作“两个转型”(律师事务所管理转型、律师业务转型),促进沙坡头区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坚持“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创建原则,通过创建、申报、验收等环节,争取11月底前沙坡头区11家律师事务所全部达到创建标准,并打造1-2个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和带动沙坡头区律师事务所逐步走向规范化,律师行业治理成效得到显著彰显。
(一)组织机构管理规范
1.机构设立规范。律师事务所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律师事务所名称、章程、住所、负责人、合伙人等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变更按时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2.工作机制规范。建立健全合伙人会议制度,合伙人会议定期召开、及时对所内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做出决策,合伙人会议的重大决议均记录符合规定。
3.公章使用规范。建立健全印章使用制度,做到公章使用规范,用章有登记并有专人审批,所内印章有专人保管并采取有效的存放保护措施。
4.自觉接受监督。律师事务所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及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各项报表、数据及工作情况。
(二)内部人员管理规范
1.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对律师、行政人员进行规范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有关薪酬、社保等事宜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实习律师管理规范。实习律师严格按照律师协会有关实习考核办法进行实习,律师事务所不得为实习律师提供挂靠虚假实习,或有独自承办律师业务等违反规定的情形。
3.业务培训规范。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良好的业务培训及研讨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研讨或业务培训。
(三)办公场所管理规范
1.公开事项公示规范。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将律师执业监督电话以及本所执业律师的姓名、照片、执业证号进行公示,并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等应公示的内容。
2.办公场所打造规范。律师事务所外观应具备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的形象,保持场所内部整洁,保障专职律师人均办公面积应有10平方米。
(四)律师业务管理规范
1.各项制度建立规范。一是建立健全律师业务收案和结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业务从收案到结案过程,能够严格审查、监督;二是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承接业务时有专门的利益冲突审查审批程序,并有专人负责审查;三是建立诉讼风险管理制度。律师在承接业务时要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并让当事人签署《风险告知书》;四是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和反馈制度。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五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情复杂、涉案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等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通过集体讨论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六是建立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按要求对影响社会稳定或当事人一方为10人以上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七是建立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设定专门的档案归档登记本或数据库,律师业务档案专人负责、分类归档、统一管理,归档材料应齐备、完好,符合档案卷宗标准。
2.使用文书规范。一是律师事务所对外开具的委托合同、收费票据、介绍信函等专用文书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二是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要参照《委托合同指导性条款》制订,所制定的条款要素基本完备。三是律师业务对外宣传推广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有虚假承诺或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的行为。
(五)律师财务管理规范
1.财务工作规范。律师事务所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做到统一入账,账目清楚,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财务状况定期向合伙人公开,接受审计,并依法纳税。
2.收费管理规范。律师服务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统一结算,收费应按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和委托合同的约定收费,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出具合法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或与委托人自行结算费用。
(六)风险管理及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规范
1.投诉处理规范。律师事务所要建立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的应急处理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针对律师事务所的诉讼、索赔以及投诉,同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受到投诉时及时处理、纠正本所及执业律师的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2.教育培训开展规范。律师事务所要定期组织本所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及学习、培训,每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并督促本所人员熟知岗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七)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律师事务所应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值班、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调解及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规范。一是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规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设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基本任务;二是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经常性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三、创建单位
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并在沙坡头区内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均应申报参加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
四、工作举措
(一)统筹谋划(4月)。各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评审参照合伙律师事务所相关要求开展)对照创建标准(见附件1、2)进行自评,同时结合本所实际研究制定本所规范管理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创建具体目标、明确创建方向和重点、创建措施,对照自评找差距、补短板,统筹推进创建落实,于4月30日前将规范管理创建工作方案上报至沙坡头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对标创建(5月至9月)。各律师事务所结合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律师工作要点,从党组织建设、规范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特色亮点,逐项对标对表,开展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工作。
(三)申报验收(10月至11月)。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挖掘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展现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做到主题鲜明、特色明显,形成创建专题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创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报告、申报表、标准打分表、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名单、律师事务所章程制度副本。于2022年11月10日前向沙坡头区司法局提出申报,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实地初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对提高沙坡头区律师队伍素质及律师事务所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坚决杜绝创建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落实创建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明确创建方向和重点,细化创建措施,利用本次创建活动完善律所管理机制,加强律所队伍建设,如实上报评选材料。
(三)规范材料报送。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整齐符合标准,图片清晰,按时上报。
联系人:汪奕彤 联系电话:0955—8852669
附件:1.创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标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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