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群团工作委员会,区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动沙坡头区构建起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根据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法普组〔2021〕2号)文件要求,现就沙坡头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中上旬。
二、活动地点
沙坡头区司法局一楼会议室。
三、评议对象
为发挥普法评议活动的示范效应,确定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和商务局、滨河镇、镇罗镇6个单位为2021年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象(见附件1)。
四、评议标准
以《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评估指标》为依据,对评议对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五、评议组织和参加人员
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主办。活动拟邀请中卫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分管普法工作领导出席;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媒体人、律师、服务对象等参与评议;部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普法工作人员各1人参加现场报告评议会。
六、评议程序
分为部署安排,自查自评,媒体公示和社会评议,实地考察,履职汇报、现场评议、现场互评、总结点评和公布结果共五个步骤环节进行。
(一)活动部署(11月24日前)。印发活动通知,确定评议对象单位,完成活动准备阶段工作。
(二)自查自评(11月26日前)。各评议单位对照《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评估指标》和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收集、归类、整理2021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档案资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区司法局。
(三)媒体公示和社会公众评议(11月27日至12月4日前)。各评议单位形成的履职报告和普法责任清单,区司法局将统一安排在“法治沙坡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公众投票评议,并收集整理公众评议结果。
(四)实地考察(12月10日前)。区司法局将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观摩、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形式,对被评议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实地查看。
(五)履职汇报、现场评议和互评、总结点评和公布结果(12月中旬)。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联合组织召开2021年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
1.履职汇报。确定的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轮流作普法履职汇报,建议采取简要汇报(5分钟以内)。
2.现场评议和互评。每个评议单位履职汇报后,评议团7位评委(由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1名、媒体人1名、律师1名、普法工作者代表2名、服务对象代表1名等组成)逐一对被评议单位普法工作进行点评和打分,提出意见和建议,每位评委点评不超过1分钟。随后,当天被评议单位进行现场互评打分。
3.总结点评。沙坡头区委常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宣传部部长沈红菊对各评议单位普法履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对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进落实部门普法工作职责提出意见要求。
4.公布结果。区司法局将在评议会现场即时公布社会评议、现场评议团评议(结合实地考察)、现场互评的各项分数和总分。
七、评议成绩
评议结果以100分计,评议团评分占40%,网络微信投票占40%,现场单位互投评分占20%。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议结果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普法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年度普法工作效能目标考核成绩使用。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在活动公告和现场评议中列明缺席评议,协调小组将通报批评。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部门,一经查实,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八、媒体报道
评议活动均在“法治沙坡头”微信公众号、《中卫日报》报纸以及沙坡头区政府网站等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九、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是沙坡头区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项创新举措。各评议单位和普法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组织策划,确保质量效果,形成品牌亮点。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各评议单位要加强与区司法局在活动组织实施中的沟通协调,按照各阶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尽快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的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普法工作台账,收集整理普法案例和作品;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做好评议团实地考察和现场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问题导向,引领示范。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评议调查要广泛深入,履职报告要客观真实,评议要中肯实际,在充分肯定成绩同时,要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评议示范引导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工作好经验和好做法,引领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
以上各项工作要求,请6个被评议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履职评议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形成图文(word和jpg格式,用于各媒体平台公示、社会评议和区司法局统一制作活动宣传图册)和履职报告评议会主要领导汇报发言材料(5分钟精简稿)报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邮箱;12月4日至10日做好评议团实地考察和现场评议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8852664。邮箱:505348870@qq.com。
附件:1.2021年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象
2.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自评表、评议团评分表、互评表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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