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3/2021-00025
  • 卫沙司发〔2021〕10号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沙坡头区司法局
  • 有效
  • 2021年04月29日
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卫沙司发〔2021〕10号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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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办公室(中心):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沙坡头区司法局法治建设、司法行政、信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法治建设、信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总要求,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不断强化司法局各项工作职能,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先行市、实施“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重大战略中因势而谋、顺势而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沙坡头区、法治沙坡头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自学、网络学习、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加强党的理论政策学习和实践,开展党史学习宣传教育和理论研讨实践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落实决策、推动工作。

2.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法治建设、信访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不漏报、不迟报,把“两个维护”刻在心上、落到实处。

3.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紧盯“扎扎实实学党史、坚定信仰悟思想、解难纾困办实事、主动作为开新局”的任务目标,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优异的教育成效迎接建党100周年。

4.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争创四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发展,创新党建活动方式,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党建品牌创建质量,增强党建工作包容力和生机活力,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衔接,切实把“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5.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教育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自觉同挑战政治红线、法律底线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对突发舆情事件,坚持有效管理、正确引导,提高舆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能力。

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两个年”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强廉洁教育提醒,警示干部不断筑牢遵规守纪、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用好“五谈两会一报告”,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格开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继续精文简会,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整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办公室

责任人:局党组班子成员、各司法所所长、各办公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7.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协调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等部门(单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提升全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8.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定出台《法治沙坡头区建设规划(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逐步推行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依法治区办工作制度,更好发挥“决策参谋、综合协调、管理服务、督促检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持续深化各协调小组归口指导推动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9.强化法治督察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察。加强法治调研,深入查找我区法治建设的短板、弱项,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10.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紧盯基层治理工作任务,推动将基层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沙坡头区委督查工作计划,确保沙坡头区“1+6”实施方案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加强规范报备,每月通报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1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废止,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留死角。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确保经过审查的文件不逾越政治红线、法律底线。

责任领导:白龙

责任单位:法治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刘晓翠、李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1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草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报送自治区司法厅。起草《2021年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14.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行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综合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

1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进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16.做好“放管服”改革协调保障工作。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不断推进“减证便民”,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7.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妥善做好行政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

18.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细化行政裁决程序。完善行政裁决的申请、受理、回避、证据、调解、审理、执行、期间、送达等环节的程序内容,积极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完善行政裁决与调解、诉讼等衔接机制。

19.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责任领导:白龙

责任单位:法治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刘晓翠、李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沙坡头区建设

20.重点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大力推行“访调诉裁”纠纷治理模式,加强沙坡头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司法调解、仲裁服务和企事业单位等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联调联动的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可能会形成越级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排查预警研判机制,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年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95%以上,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基层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杨潇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1.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依法防疫抗疫,积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开展涉疫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指导律师做好涉疫案件的办理,加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排查、防控工作。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各办公室

责任人:各司法所所长、各办公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2.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着眼常治长效,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四项制度。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各办公室

责任人:各司法所所长、各办公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3.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健全完善安全隐患研判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防脱管漏管现象,确保“四不发生”,巩固和降低重新犯罪率。全面执行《宁夏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做实做细个案矫正,依法精准教育和帮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责任领导:白龙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办公室

责任人:焦玫、各司法所所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4.全方位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及预警研判机制,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网上信访“三率”指标控制在95%以上。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源头预防处置工作,力争初信初访化解率达95%以上。加强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疏导稳控。全力抓好国家、自治区交办的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努力实现信访案件“控增量、减存量”的目的。持续做好上级交办件办理工作,确保办结率100%。压实稳控责任,力争2021年实现沙坡头区“零非访”和进京赴银越级访不突破上级下发的约束性指标的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韩淑华

责任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大厅

责任人:张银峰、袁玫、余芳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五、着眼便民利民,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25.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立足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法治沙坡头区建设整体规划,推动完善法治乡村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推进一村建设一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法律进乡村”活动。

26.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沙坡头区“八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及送审工作,筹备“七五”普法表彰和“八五”普法启动工作。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制度。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年内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全面推广沙坡头区“6+N”大普法格局,抓实领导干部、青少年、村(社区)“两委”成员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实施“法律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力争年内“法律明白人”农户占20%以上。筹划启动“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沙坡头区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依法治理黄河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7.提升新媒体普法实效。主动适应新形势,创新法治宣传的理念、内容、形式、机制,加强新媒体的舆论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沙坡头”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共享融通。

责任领导:白龙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李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8.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335工作模式”,在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快形成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平台,并推行4+X“柜台式”服务模式。整合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干部、公职律师、仲裁等专业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基层,健全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力争实现全区镇、村(社区)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全覆盖。全面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引导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调处化解。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里利益。

责任领导:白龙

责任单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责任人:白鹤芳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六、加强基础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9.全面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在巩固文昌、宣和标准化司法所基础上,打造品牌司法所,积极申报东园、滨河等5个司法所为2021年度标准化司法所。按照《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指导)意见》,切实把司法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调解等职能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领导:白龙

责任单位:基层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杨潇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30.建成沙坡头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心暨沙坡头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该基地集社区矫正中心、过度性安置帮教基地、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技能培训基地、法治教育培训基地5大功能于一体,将现代多媒体技术、智能技术、实践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建成后不仅可提升“两类”特殊人群的服刑意识和生存技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更将成为沙坡头区领导、干部、群众、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小学师生经常性接受系统性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真正提升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白龙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莫凤兰、黄玉君、杨潇、焦玫、李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31.优化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健全完善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制度,优化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办文、信息化工作运行模式,实现高效率传达政令、高质量编写报送信息、高频次开展视频督查、高标准协调处置突发案事件。加快“智慧矫正”建设,大力推广监狱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应用,加快“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和基层“移动司法所”建设。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莫凤兰、马丽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七、抓班子带队伍,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32.抓好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五大工程”,促进司法行政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深入开展律师领域专项教育整顿,促进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执业,提高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抓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落实,让每一名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莫凤兰、王芳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33.加强优秀干部选拔任用。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落实,进一步调整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学历、经历、专业结构。大力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用好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营造上下一心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人: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34.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调配人员,将具有法学背景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配备到法治建设和行政复议等法治工作岗位。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创造条件,通过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员法律专业素养。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人: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八、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统筹抓好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等工作

35.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以贯之高站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争取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单位。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莫凤兰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36.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定期召开“法治环境工作推进组”协调联席会议,做好有关信息审核、报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城办要求,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以扎实有效的手段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黄玉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日常做起、从细节做起,抓好局机关及各司法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马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8.落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

责任领导:丁明忠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莫凤兰唐亚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九、承担《关于做好沙坡头区县域社会治理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中的工作任务

39.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①加强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乡镇领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加大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多镇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目录,探索建立多镇政府、乡镇司法所,乡镇派出所、多镇法律顾问组成的乡镇执法联动体系,加强乡村公共法律屋务体系建设,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乡村普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乡镇干部、村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推进―村建设一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代会议定、村委会执行、时监会监督的村级治理机制,切实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②配齐配强乡镇政法委员,以乡镇为单位整合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治工作力量;依托乡镇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推动司法鉴定和公证服务向社区延伸,提高服务公信力和便捷性;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的关怀和服务。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开展宪法法律进社区主题日等活动;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学法制度,坚持社区“两委”成员资格依法审查制度,健全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征信联动制度;建立社区协助乡镇综合执法制度﹐解决“社区看得见管不了、乡镇管得了看不见”等突出问题;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法治化水平。③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紧扣知识产权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依法纳税、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编制企业诚信教育读本,促使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全面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为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和企业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④每月给政法委报送信息简报3篇。

责任领导:白龙

责任单位:法治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管理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

责任人:刘晓翠、白鹤芳、杨潇、李芸、焦玫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附件:1.各办公室2021年工作谋划

      2.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2021年司法所考核细则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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