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3/2020-00114
  • 沙法办发〔2020〕29号
  • 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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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0年11月26日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沙坡头区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沙法办发〔2020〕29号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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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群团工作委员会: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决策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再掀高潮,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法普组〔20205号要求,现就认真组织开展沙坡头区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习近平法治思想;

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6.沙坡头区“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具体安排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主场活动、重点活动、媒体宣传活动、分设主题活动等方式进行。

(一)主场活动

1.举行沙坡头区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121日(周)上午9:00,在沙坡头区政府六楼东会议室举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由民宗局、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群团委、滨河镇围绕“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全面启动沙坡头区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委宣传部、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2.举办沙坡头区“服务大局普法行”宪法·民法典普法大宣讲活动。11月30日至12月10日期间,在沙坡头区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宪法·民法典普法大宣讲活动,邀请沙坡头区“服务大局普法行”宣讲团成员,分别在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社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讲座、专题辅导。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二)重点活动

1.开展“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文活动。11月中旬至12月10日,面向沙坡头区开展“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文活动,征集沙坡头区广大干部群众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动故事,活动期间在“法治沙坡头”微信公众号等沙坡头区普法媒体、新媒体进行刊播刊登。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2.积极参加全区2020年宪法·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11月30日至12月10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将面向全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为主题,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广泛发动沙坡头区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3.开展“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活动。11月30日至12月10日期间,组织沙坡头区各中小学集中开展“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活动,青少年诵读宪法民法典片段、讲述自己与宪法法律的故事并录成短视频,并组织在沙坡头区主要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

4.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沙坡头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牌等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宪法民法典宣传张贴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播放宪法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交场站等摆放宪法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让公众随处接受宪法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住建和交通运输局、司法局

5.开展公益普法短信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沙坡头区手机用户推送宪法民法典宣传短信。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工信和商务局、司法局

6.开展宪法全屏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主要街道、广场、商业街、宾馆、酒店等人流集中地的LED电子屏、城市频道楼宇电视播放宪法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综合执法局

(三)媒体宣传活动

1.公益广告、海报宣传。11月30日至12月6日期间,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在政府门户网站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宣传海报(统一使用司法部制作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海报)。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政府办

(四)主题活动

在11月30日至12月6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分设7个主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开展活动形式由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群团委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

2.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

3.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全区“宪法伴我成长”青少年诵读活动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

4.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进行宪法知识考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收看网上庭审示范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11月30日至12月6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等平台,结合工作职能选择适合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案件,并组织集中观看。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委组织部、宣传部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5.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道德大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民社局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常乐镇

6.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广泛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沙坡头区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快闪、定位赛、5G直播、户外宣传、新媒体宣传等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群众看得见、找得到。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沙坡头区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充分运用“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各项活动牵头、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活动的联络沟通,于11月27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请即时报送,活动总结于12月8日前报沙坡头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督办。

联 系 人:李  芸

联系电话:0955-8852665/7630167(传真)

电子邮箱:sptqsfj@163.com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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