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宁司通〔2017〕24号)文件要求,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服务沙坡头区精准扶贫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工作。
二、目标任务
围绕服务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继续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持续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贫困群众提供服务。一是对沙坡头区范围的精准扶贫户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数字明,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二是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继续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列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年龄在“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等4种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扩大,使更多困难群众能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四是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农民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重点人群数据库,分类统计服务特定人群情况,及时分析,不断改进重点人群服务措施。五是实现咨询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咨询服务功能,为贫困群众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贫困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明确法律援助业务规程和服务标准,规范接待、受理、审查行为,细化质量标准和办理指南。二是开展季度案件评查。坚持同行评估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评估专家与管理人员相结合检查指导,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承办人管理。探索建立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的工作行为,严格律师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高辩护和代理质量。四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推进回访受援人措施,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强化便民服务措施,为贫困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加强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按照基础设施达标、服务功能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细化、接待用语文明的目标要求规范窗口建设。二是延伸便民服务网络,健全乡镇(街道)工作站、村居联络点,落实专门联络员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开展“律师进村”活动,安排律师定期到贫困村坐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贫困群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服务。强化法律援助及精准扶贫服务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效力。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法律援助联络员发挥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充分利用宣传单、联系卡等方式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的知晓度。
四、方法步骤
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专项活动分为动员部署、整体推进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依据司法厅制定印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动员,制定具体方案,谋划安排部署,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二)整体推进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要紧紧围绕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作,使专项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将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来谋划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具体办理人员,确保专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解决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推进实施专项活动。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17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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