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各司法所:
为全面完成2017年深化平安沙坡头区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沙坡头区司法局关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17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司法局关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沙坡头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平安沙坡头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17〕32号)和《关于分解2017年平安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17〕33号)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优势,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教育,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沙坡头区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为特殊人群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工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学习推广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的先进典型经验,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着力加强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帮扶教育,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依法、规范、文明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统一执法内容和标准,廉洁高效执法,不发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衔接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加强管控教育和帮扶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工作制度,提高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实战能力,适应工作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健全完善衔接工作制度。完善衔接制度,建立规范的衔接流程。加强与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协调,杜绝因工作原因而出现脱管失控。对于接收的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要求登记在册,一人一档,面对面告知相关管理规定,防止两类人员脱管漏管。
(二)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工作。对登记在册的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期排查,对家中有重大事故和行为有异的两类人员要实行重点监控,一方面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另一方面要及时掌握其行为动态,防止再犯罪情况的发生。
(三)实行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级管理。要求管理单位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资料进行归类整理,按照所犯罪名以及掌握的家庭、性格等情况将接收的两类人员分级,一级为重点管理对象,二级为一般管理对象,三级为宽管对象。分级管理便于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能够有针对性的做好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再犯罪情况发生。
(四)推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充分利用计生、教育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和摸底调查,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学习、生活状况和心里动向。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帮助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持联系,进行回访,了解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及时反映未成年人的成长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心理和行为习惯引导,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五)整合资源,强化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化管理。沙坡头区及各乡镇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督促各项衔接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联席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基层资源优势,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与其他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六)加强监督指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为了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实、做细,尽可能减少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沙坡头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衔接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对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对凡因衔接工作不落实,造成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主管人员的责任,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要实行案件倒查制度,通过倒查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对因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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