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队)、各村、各成员单位:
现将《柔远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紧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柔远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建设安全和谐平安柔远”为总要求,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充分做好思想和物资准备,切实完成好灭火救援任务。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生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各救援小组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二、预案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单位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柔远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组 长:武 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马智勇 副镇长候选人
成 员:郭振华 镇罗中心派出所所长
张学宏 柔远学区教育办公室主任
闫泽山 柔远卫生院院长
陈 静 党政办公室主任
徐 涛 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
梁玉斌 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沈 媛 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瑞霞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周 华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黄泽斌 水利工作站站长
哈春阳 柔远司法所所长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主要负责指挥和扑救柔远镇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下设四个行动小组:火灾扑救组、人员疏散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地点在综合行政执法队,周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组负责人及成员
1.火灾扑救组:
组长:周华
成员: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及各村消防安全员
2.人员疏散组和安全保卫组:
组长:徐涛
成员: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镇罗中心派出所及柔远司法所全体人员
3.医疗救护组:
组长:闫泽山
成员:柔远卫生院、民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静
成员:党政办、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三)镇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实施指挥,指挥中心指挥员应当说明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主要职责
(一)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查清起火位置、着火物性质、火势大小,并组织人员扑救,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区消防大队报警。
2.统一协调各小组工作。
3.协调区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置。
(二)火灾扑救组职责
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
2.根据火情,采取有效的扑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尽快灭火。
3.抢救被困人员必须采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保护现场,防止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
(三)人员疏散组职责
1.组织现场群众迅速撤离火场。
2.制止受灾群众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混乱和事故发生。
3.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安全保卫组职责
1.维持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疏散人员。
2.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部门的监护和保卫。
3.封闭火灾现场,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4.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五)后勤保障组职责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车辆,保证及时输送受伤人员。
五、灭火程序
火灾扑救组要利用附近的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向火点射水,在灭火人员器材充足的情况下,可对火势采取四面包围或两面堵截的方法,控制火势蔓延。如果人员器材不足,则将力量集中在火势蔓延的方向,保护价值较大的物资,尽力减少火灾损失。人员疏散组要引导人员尽快有序地撤离,并派专人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到达现场。
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清理无关人员,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保护,维护火灾秩序。火灾扑灭后,要积极协助区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六、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对石油化工储存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周围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进行实时检测,防止复燃或爆炸。
3.镇扑火小组责令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设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二)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镇民生服务中心协调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灾人员死亡后处置:由派出所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灾死亡者的善后处置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村和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二)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镇政府可派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保证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