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8/2020-00059
  • 柔政发〔2020〕48号
  • 沙坡头区柔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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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0年07月20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柔远镇开展民政救助对象全面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柔政发〔2020〕48号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来源:沙坡头区柔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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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现将《柔远镇开展民政救助对象全面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柔远镇开展民政救助对象全面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柔远镇各类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权益,杜绝各类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不实、不公”问题,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宁民规发〔2019〕1号)中的第八章动态管理内容、《沙坡头区开展民政救助对象全面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卫沙民社发〔2020〕77号)及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卫沙纪建字〔2020〕3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柔远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各类民政救助对象为目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各类民政救助对象复查复核,对救助政策中存在的“不实”“不公”问题的对象,及时整理清退。

二、核查清理的范围

(一)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对象;

(二)享受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对象;

(三)享受高龄津贴的救助对象;

(四)享受孤儿养育津贴的救助对象;

(五)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的救助对象。

三、核查清理的内容

(一)已死亡仍享受民政各类救助金的对象;

(二)因解决其他问题,搭车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

(三)已领取高额养老保险金的城乡低保、高龄老人、五保供养对象;

(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已毕业的大学生;

(五)户口已迁出所属辖区的各类民政救助对象(包括农转非人员);

(六)现任村干部、财政供给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或其直系亲属未进行“近亲属备案”纳入低保的;

(七)家庭中(包括子女及其配偶)拥有 2 套以上(含 2 套)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拥有各种非经营性机动车辆(普通摩托车以及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船舶、经营性房屋、最近6个月内新购置价值超过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12倍的非生活必需品,以及饲养名贵宠物的;

(八)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九)拒绝配合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十)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村上,致使村上工作人员无法与其联系的;隐瞒、虚报户籍、人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的;

(十一)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人均市场价值超过36个月当地标准的。    

四、时间步骤

核查清理工作从2020年7月15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公示阶段(7月15日—7月22日)。一是通过广播、微信、张贴公告等形式,做好复核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使群众能意识到此次复核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其中;二是根据镇民生服务中心反馈的2020年7月份的发放各类救助对象名单,将本村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相关信息在村委会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栏内注明乡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柔远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955-7679480,值班值守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举报电子邮箱:ryz7679476@163.com ,举报地址:柔远镇人民政府。

(二)系统复审入户调查阶段(7月23日—8月10日)。各村积极配合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类救助对象进行系统复审、入户调查,通过系统复审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签字,入户率达到100%。同时,对困难群众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把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三)民主评议阶段(8月11日—8月15日)。各村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按照讲解低保政策、介绍家庭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的程序进行。村民代表每位成员要在评议表上分别签字,对评议结果负责。

四)全面复核阶段(8月16日—8月21日)。柔远镇包村领导、纪委、民政等复核小组人员,集中时间对各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对于公示、评议过程中群众有异议的以及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实行重点核查。复核结束后,把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复核结果在各村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整改规范阶段(8月22日—8月25日)。民生服务中心根据此次复核工作的具体情况,及时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续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动态管理,保障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核查工作是对柔远镇民政救助对象的全面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到城乡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民生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抓好该项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民政对象全面复核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切实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同时,针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避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村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使全体民政保障对象了解此次核查的重要意义,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并且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避免引发群体性矛盾。

(四)注重核查实效。各村在开展核查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核查工作,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现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民生服务中心要认真梳理,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成效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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