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中心、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卫沙政发〔2020〕2号)精神,切实做好柔远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和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我镇人口变化和趋势,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促进我镇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准确把握人口普查的对象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
按照《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按照沙坡头区安排,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柔远镇行政区域内的全部人口,即普查时点居住在本辖区的人口和户口登记在本辖区但普查时点未居住在本辖区的人口。人口普查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强化领导,统筹抓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本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沙坡头区政府的要求,我镇决定成立柔远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武 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官学龙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陈 静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梁玉斌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郝志梅 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 涛 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副主任
王瑞霞 镇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莉 镇文体干事
沈 媛 镇政府出纳
刘 辉 镇统计干事
鲍永先 刘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永华 砖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 波 渡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陆永康 柔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莫全录 莫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 云 施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俞建明 镇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爱华 冯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牛生寿 范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勇 雍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永利 沙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伟 高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平军 夹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统计站,官学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郝志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村于3月2日前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本村辖区内的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抽调人员组建普查办公室,做到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施“三保障”,及时谋划抽调(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普查工作要求
镇有关各办(中心、队)、各村要高度重视,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作为柔远镇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办(中心、队)、各村要认真安排落实,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积极为普查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支持,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压实工作责任。镇政府将与各村签订人口普查目标责任书。镇统计站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保证普查工作高质量顺利推进。
(二)保障普查经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拨付。镇村两级普查机构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三)选优配强“两员”。本次普查国家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在线采集录入相结合的方式,操作较为复杂,而且普查表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对“两员”选调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村要充分发挥作用,从干部队伍中选调顾全大局、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业务能力、既有调查经验又有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建高质量的普查员队伍。
(四)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普查通知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确保数据质量。镇统计站、各村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制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可信性、严肃性;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的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站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镇纪委。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