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8/2018-91191
  • 柔政发〔2018〕191号
  • 沙坡头区柔远镇
  • 柔远镇政府
  • 有效
  • 2018年12月03日
关于印发柔远镇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柔政发〔2018〕191号
时间:2018年12月03日 来源:沙坡头区柔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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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中心(室、队):

为了认真贯彻《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国土调办发〔2018〕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镇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研究,特制定《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柔远镇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7〕8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中卫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国土调办发〔2018〕2号)要求,为确保我镇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区域概况

柔远镇位于沙坡头区东部,西接文昌镇,东与镇罗镇接壤,南靠黄河,北邻东园镇。全镇共有行政村13个。

二、目的和意义

(一)调查目的。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的法定制度,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我镇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查清全镇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应用。做好第三次全镇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意义。通过开展全镇第三次土地调查,一是全面掌握我镇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总体状况以及城镇和村庄内部各行业用地的利用状况,为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依据;二是细化耕地调查和标注,全面掌握全镇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构成,是有效实施土地整治,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和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三是全面查清我镇、农村居民点内部建设用地结构,是全面评价土地利用潜力,开展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落实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实现全区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重要依据;四是查清全镇土地权属状况,及时调查各类土地权属纠纷,是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快全镇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五是全面查清我镇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的土地利用和权属状况,推进湿地、河湖岸线、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和上图入库工作,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措施。

三、目标原则

(一)总体目标。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依靠土地调查法规制度及遥感、地理信息及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来规范土地调查程序方法,全面细化和完善全镇范围内的土地地类、面积和权属状况等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提供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技术规程、数据库标准、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相关技术标准,杜绝调查过程人为干扰,把保障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现势性贯彻于全镇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全过程,为政府决策和国土资源管理提供科学的土地基础数据和图件资料。继承衔接原则。充分利用全镇第二次土地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等成果,强化农业普查、水利调查、地理国情普查和湿地、林草等各项已有调查成果相互继承利用,实现各部门成果有效衔接,各类调查成果共享应用。科技创新原则。在土地调查工作中突出新科技、新成果应用,注重技术创新,采用新方法、新机制,应用“3S”、“互联网+”、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提高土地调查效率,提升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协作统筹原则。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分级负责实施”的形式,调查方式要满足多用途调查需求,调查内容要兼顾各行业需求,调查过程要统筹各村,各中心(室、队)实质参与。

四、主要任务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镇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类别、面积、分布及权属等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全镇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区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库,完善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如下: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镇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二)土地权属调查。结合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土地权属开展补充调查。

(三)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1.耕地细化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进行细化调查,重点对河道或湖区范围内耕地、林区范围内耕地、牧区范围内耕地、沙荒耕地、污染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

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在耕地质量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全面更新完善耕地等别成果,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成果落实到三次调查形成的耕地图斑上,建立耕地等别调查评价专项数据库。

4.自然保护区土地调查。对全区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批准范围界线上图入库,查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利用类别、面积、分布及权属状况。

5.生态移民区土地调查。在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土地处置方案及批复文件,调查生态移民迁入区、迁出区范围内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查清拆除复垦、生态退耕及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对生态移民迁出区内土地,确因人口整建制迁出后,涉及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人为因素、长期自然环境变迁所致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的,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组织开展实地现状调查,提交图、数、表及土地变化合理性证明材料,经批准后,可以据实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6.枸杞园地、葡萄园地、压砂地调查。全面查清我镇枸杞园地、葡萄园地、压砂地土地权属、分布和面积,并建立专项调查数据库。

7.发电用地调查。全面查清我镇光伏发电用地范围内土地类型、数量、分布及权属状况。

8.河湖岸线调查。结合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查清全镇黄河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土地类型、分布及权属状况。

(四)成果汇总分析。

1.数据汇总。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汇总全镇行政区划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其他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各类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分析结果,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分析报告。

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并在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统一时点变更。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和统一性,在全面完成柔远镇土地调查内外业、建库工作的基础上,对调查取得的图件、数据和文字成果分别进行整理逐级汇总,并将汇总成果统一到2019年12月31日统一时点上。

五、组织领导

成立柔远镇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密切配合沙坡头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开展调查工作。

组  长:伏  刚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武  勇  镇人大主席

成  员:王  毅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新民  土管干事

        李  楠  土管干事

        李建华  规划干事

        王春江  规划干事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王毅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工作程序

(一)调查前期准备。

1.制定实施方案。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沙坡头区柔远镇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人员培训。沙坡头区土地调查办公室将会统一组织技术培训,规范调查程序和技术规程,统一调查方法和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协助完成好调查工作。

3.资料收集。

(1)基础调查资料。包括柔远镇区域界线等资料;近期航空、航天遥感图件和数据等遥感资料;收集整理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DEM)、地名等基础地理资料。

(2)权属调查资料。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以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等调查成果;生态移民工程涉及的土地权属调整资料;农垦土地权属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3)地类调查资料。包括历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图件、调查手簿册、田坎系数测算原始资料等地类调查相关图件、表格、文本和数据库;全区森林、草原、水利、湿地、交通等有关图件和数据。

(4)土地管理有关资料。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治、土地执法等图件、数据和文字报告,以及当地其他自然、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

(二)外业调查。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全镇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土地现状调查采用内业判读、外业调查补测和内业建库相结合的综合调绘法,在开展调查核实的同时一并开展图斑举证工作,对影响未能反映的地物进行补测;开展权属调查,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成果,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状况;开展包括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等别调查评价、生态移民迁出迁入区调查、枸杞园地调查、葡萄园调查、压砂地调查等各类专项用地调查。

(三)数据库建设。在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逐级建立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调查数据库。

(四)检查验收。三次调查执行分阶段分级检查验收制度。每一阶段成果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外业调查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内业数据整理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调查成果制作和归档汇交。成果制作包括各级文字成果、数据表格、图件及数据库等成果制作。成果资料汇交主要包括各级各项土地调查成果的存档汇交以及各种安全保密等工作。

七、进度安排

按照每10年进行一次土地调查的法定间隔,全镇第三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12月)。

开展准备工作,协调区国土资源分局全面部署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完成组织机构组建、调查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编制以及资料收集、人员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

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在接到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三个月内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向沙坡头区国土资源分局汇交调查数据成果。2019年4月底前完成数据汇交、检查、成果和整改工作。

(三)总结汇交阶段(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完成调查工作总结、调查资料归档和调查成果验收,向沙坡头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汇交调查基本数据。

八、保障措施

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完成本行政辖区的土地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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