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11号)及《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18年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农发〔2018〕233号)文件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柔远镇2018年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柔远镇2018年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18年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农发〔2018〕2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镇蔬菜产业优化升级,调整种植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推行标准化生产,保障蔬菜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柔远镇2018年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设施与露地并重,内销与外销协调,基地与直销对接,品种与季节适应”的原则,坚持“扩面积、调结构、提比重、增内供、促增收”,依托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以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现代化为主攻方向,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举龙头、拓市场、连基地、带农户,充分发挥柔远镇蔬菜产业资源和品质优势,集成示范推广新品种、秸秆生物反应堆、滴灌水肥一体化、黄蓝板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物联网等技术,进一步提升设施农业装备,强化质量监管,完善冷链物流,拓展目标市场,提高蔬菜规模化种植、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信息化管理、产业化经营水平,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控的产业体系,推动柔远镇蔬菜产业稳定发展。
二、实施内容
今年,我镇新建设施农业面积336亩、139座,其中:日光温室60座、150亩,大跨度全钢架拱棚72座、179亩,中拱棚7座、7亩;建设永久性蔬菜基地1个,面积500亩;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500座。
(一)新建设施农业。
1.新建日光温室60座、150亩,涉及范庙、冯庄等村,具体由中卫市众硕种苗公司、中卫市百利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建设标准:跨度7.5-9米,钢架间距1-1.2米,脊高3.5-4米,达到宁夏二代日光温室标准。补助标准:每亩一次性补贴10000元。
2.大跨度全钢架拱棚72座、179亩,涉及高营村、沙渠村、渡口等村。建设标准:跨度10米以上,高度3.5米以上,单棚净生产面积达到1.2亩以上。补助标准:安装保温被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不安装保温被的一次性补贴2000元。
3.新建中拱棚7座,7亩,位于范庙村,由中卫市众硕种苗公司负责实施。建设标准:跨度6米以上,高度2米以上。补助标准:每亩一次性补贴2000元。
以上三类项目补助金额最终以上级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补助金额为准。
(二)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
建设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1个,建设面积500亩,由高营村、夹渠村、范庙村负责实施,主栽作物为茄子、辣椒、西红柿、黄瓜等温室蔬菜。基地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保温被、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滴灌设施等设备,同时配置一块标识牌,共补助50万元。
根据今年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结果,我镇招标保温被价格为11.6元/㎡,按照日光温室棚长、棚宽折合面积和补贴金额,财政补贴4元/㎡,农户自筹7.6元/㎡。
(三)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
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补贴标准为500元/亩,其中:菌种200元/亩、农艺措施补贴300元/亩,菌种由沙坡头区农技中心统一招标采购,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依据村委开具的介绍信签字发放菌种并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共补助15万元。
三、资金管理
新建高标准设施农业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严格按照建成一批,验收合格一批,资金拨付一批的管理办法进行补贴。项目完成后由柔远镇蔬菜产业项目领导小组进行自查验收,同时向沙坡头区农科委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科委联合财政等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补贴资金。
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配套的保温被、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滴灌设施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安装,由柔远镇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向沙坡头区农科委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招投标文件、票据、物化补贴花名册等项目实施档案资料,由区农科委联合财政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备案,兑付项目补贴资金。
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待项目执行结束后,由镇村联合进棚验收,对技术应用效果良好的上报区农科委,区农科委联合财政部门进行复验,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备案,拨付农艺措施补贴资金。
四、进度安排
新建设施农业项目从2018年2月份开始实施,11月底完成;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8月份开始实施,12月底结束;永久性蔬菜基地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2月-3月,落实生产基地建设地点;
(二)4月-6月,完善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开展实用技术指导,做好基地内已种蔬菜的正常田间管理工作;
(三)7月-9月,开展物资招标采购,配套卷帘机、保温被、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设施设备;
(四)10-11月,档案整理、总结验收、兑付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服务督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技术先进性强的实施方案,做到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项目建设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建立项目实施责任制,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培训,强化指导监督。
借助广播、电视、宣传册等媒介宣传农业政策,结合新型农民培训、“田间学校”等培训工程和集市咨询、观摩会等形式,继续坚持“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的原则,聘请区内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采取集中培训与实地指导相结合方式,强化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防控、秸秆生物反应堆等技术宣传力度,加快实用技术的转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实现提质增效,确保项目高标准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建设完成的园区要选留责任心强的农民技术员承担技术指导工作,实行轮流值班指导温棚建设工作,确保技术参数不变。
(三)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档案建立。
严格按照政策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建设内容和服务,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采购,同时做好档案建立工作,详细记录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采购物品发放等情况。由项目监督单位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项目实施单位也要开展自查并在建设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原则上要求所有项目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并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11月底前兑付所有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资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