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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02月11日
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柔远镇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年02月11日 来源:沙坡头区柔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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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柔远镇2018年春节期间姻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柔远镇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产生噪声、空气污染等不利影响,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卫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试行)》(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和《沙坡头区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卫沙政办规发〔2018〕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领导,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使广大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柔远镇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对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拓守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  立 镇人大主席

         王雪杉 镇党委副书记

         李晓梅 镇纪委书记

         武  勇 镇政府副镇长

         刘柏冬 镇政府副镇长

         朱  鹏 镇武装部长

         朱  菁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晓虎 镇罗派出所所长

         王  英 镇司法所所长

         王  静 镇党政办主任

         郝志梅 镇综治维稳办公室主任

         王  毅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周  华 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任格华 高营村村委会主任

         杜永利 沙渠村村委会主任

         张永华 砖塔村村委会主任

         朱爱华 冯庄村村委会主任,

         陈  勇 雍湖村村委会主任

         莫全录 莫楼村村委会主任

         张平军 夹渠村村委会主任

         俞建明 镇靖村村委会主任

         杨  波 渡口村村委会主任

         鲍永先 刘台村村委会主任

         牛生寿 范庙村村委会主任

         马  云 施庙村村委会主任

         陆永康 柔远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周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镇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组织、督导工作。

  三、禁放区域  

  (一)镇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柔远街东起柔石路口,西至宝塔加油站。

  (二)全镇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镇政府,各村委会、各学校、卫生院、各加油燃气站、银行、市场、通讯、供电所、供水站、人员密集场所及寺庙。

  四、禁限放时段  

  (一)禁放时段  

  自《中卫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试行)》(市人民政府第1号)颁布之日起(2017年12月1日)为禁放起始时间。

  (二)限放时段  

  为解决传统节日烟花爆竹燃放习俗问题,在禁限放区域划定燃放时段:

  1.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段为:2018年2月15日(除夕)16:00—2月18日(初三)22:00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2018年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段为:2018年3月1日(正月十四)17:00—3月2日(正月十五)22:00,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和活动。  

  五、职责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的禁限放安全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二)镇党政办要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安全宣传,利用电子屏、网络、宣传栏等新闻媒体不定期多频次反复地宣传《中卫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实行)》(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及《沙坡头区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镇罗中心派出所要结合节日期间治安巡逻防控,加强禁限放期间烟花爆竹巡查防控,查处在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镇安全生产办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从严控制临时销售点,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积极和镇罗中心派出所协调,从严查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配合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镇域空气质量的监测,如遇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五)镇文体中心在组织春节社火展演时要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尽量使用电子礼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2018年是我镇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第一年,禁放工作对于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改善镇域环境、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镇政府已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专项宣传工作方案,镇党政办要通过电子屏、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规定,重点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污染和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争取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等方式,深入做好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村民在过节、喜庆活动中,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限放规定,依法、文明、安全、有序燃放,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镇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党政办、安全生产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等(中心、所、室)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镇通报进展情况。对因工作职责不落实、禁限放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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