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时间: 来源: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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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柔远镇党委、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市、区党委、政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组织建设;指导抓好辖区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帮助指导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党委、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的干部。

(五)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镇村、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防疫、食品安全、公路养护、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做好辖区信访维稳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柔远党委、政府设综合性办事机构7: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落实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监督、指导镇村财务活动;组织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负责村三资管理、财务审计、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民负担等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登记、处置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和精神文明、网络安全、综合信息等方面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人才工作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统筹、指导、推进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落实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负责工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辖区所属县、乡、村道路的养护管理;负责科技、科普、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统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应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信息报送;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及时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设备和公共复杂场所的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指导村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社会救助、行政审批等民生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权益保障、就业创业扶持和信息采集等工作;创新完善民生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机制,负责确定、调整、变更服务事项和民生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推动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评比,受理投诉举报;负责教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土地管理、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经果林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防汛、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和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负责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落实;负责农业承包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疾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植保植检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七)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措施。

第三条 柔远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第四条  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柔远街169

(二)办公电话:0955-7679476传真号:0955-7678771

(三)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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