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1/2024-00179
  • 卫沙政发〔2024〕23号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沙坡头区科技局
  • 有效
  • 2024年04月30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沙政发〔2024〕23号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来源: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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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力沙坡头区重点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升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科农字〔2024〕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以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为主攻方向,以解决沙坡头区重点特色产业科技需求为目标,优化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创新资源配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为传统产业提升、特色产业提质、新兴产业培育提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发力。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加强与区内外高等院校、企业、研发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成果引进转化,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坚持聚焦产业,紧扣需求。突出问题导向、产业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立足沙坡头区实际,围绕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加速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示范带动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坚持人才下沉,强化服务。进一步坚持和贯彻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挥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人才优势,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成果引进、技术开发、科技服务,推动科技特派员人才下沉,提升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能力。

(三)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借助东西部科技合作、“闽宁合作”、科技特派员等制度优势,立足沙坡头区资源禀赋,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聚焦设施蔬菜、奶产业、经果林、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开展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引领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形成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设施蔬菜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支持企业聚焦设施蔬菜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方向,引进智慧化农业系统,实现果蔬标准化生产、数字化管理,有效降低劳动力成本,提升抗风险能力,建设设施农业智慧化基地,进行示范推广。

二是开展经果林科技成果引进示范。围绕沙坡头区苹果、枸杞、葡萄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开展作物新品种、种植新技术、流通新设备引进示范,建设示范基地,开展农户种植技术培训,提升经果林种植效益。

三是开展粮食领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支持企业围绕粮食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粮食领域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和盐碱地改良技术引进。大力开展粮食生产技术、田间管理技术培训,培养农村种粮技术人员,真正做到“藏粮于技”。

四是开展奶产业科技成果引进示范。以科技园区为载体,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引进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加快良种繁育、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牧场数字化管理等成果转化,助推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开展环香山地区退砂地产业培育示范。发挥科技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支持企业、合作社围绕环香山地区压砂地退出产业选育,开展辣椒、小茴香、饲草新品种引进示范,选择适宜推广种植的退砂地发展接续产业,夯实退出压砂地绿色发展科技支撑。

六是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示范与推广聚焦沙坡头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方面成熟技术的应用示范与推广,助力企业提升农产品加工自动化水平,推动沙坡头区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助力乡村振兴。

七是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围绕沙坡头区特色农业产业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技术需求,选派科技特派员开展种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提升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能力。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2—3月)。严格按照《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公开征集项目。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实施项目条件进行实地考察,从自治区科技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后,择优立项,签订项目合同书,召开廉政谈话会。

(二)组织项目实施(2024年4—10月)。各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严格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书进行实施,沙坡头区科技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进度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取得实效。

(三)验收考核评价(2024年11—12月)。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域专家,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合同书,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核等方式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相关资料及时上报自治区科技厅。

四、资金来源

沙坡头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由自治区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共同出资支持,自治区专项资金240万元,沙坡头区配套资金100万元(其中:配套企业项目资金95万元,设置项目评审、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项目管理专项经费5万元)。

五、预期成效

通过企业申报、择优筛选,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25个,可引育相关产业科技人才10名,培育科技示范户100户,培训农民2000人次,带动就业4000人次,引进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30项,建成科技成果引进示范基地20个。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沙坡头区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应用体系更加优化,本级财政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机制更加完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能力显著提高,科技创新支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明显增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2024年沙坡头区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应用示范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强化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科农字〔2024〕1号)要求,加大本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自治区专项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至实施单位,本级配套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三)强化督查考核。结合项目实际,对照沙坡头区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区科技局、财政局对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进展、目标完成、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区科技局负责按照自治区科技厅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资料、经验总结,各成员单位配合开展项目绩效考核、督查、审计等工作。


附件:沙坡头区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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