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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沙坡头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温暖安全过冬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3-00523 文号 卫沙政发〔2023〕81号 生成日期 2023-11-28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民社局 有效性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做好沙坡头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温暖安全过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311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沙坡头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温暖安全过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卫市关于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关精神,进一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切实保障好沙坡头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兜住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住兜牢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提升民生福祉。

二、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内容,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原则以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为重点,统筹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对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对象,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要及时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对于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等救助认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坚决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关注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要逐人逐户进行重点排查,对基本生活无保障的困难群众按政策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区民社局与区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协作,夯实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保障的主体责任和兜底责任,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大临时救助和兜底保障力度。对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范围后,因残疾、重病等导致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优化办理程序,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及时给予实物、现金等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要重点摸排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等取暖及基本生活情况,对符合政策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扶。1130日前,重点摸排当前取暖保障存在困难的群众,将摸排情况报送至区民社局,区民社局根据摸排情况统筹资金,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取暖保障工作。

(三)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乡镇要以组建救助分队、开展联合巡查等形式,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要重点关注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城乡接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重点关注务工不着、露宿街头、流浪儿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重点关注严寒天气、冰冻雨雪、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时段,积极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中卫市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乡镇做好辖区内遇困人员的救助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同时,要摸清本地长期流浪人员,尽力为流浪人员寻找亲属,尽最大努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尤其要加大省际边界乡镇、县(区)边界乡镇和村(居)的摸排力度。对车站周边、老旧小区、人口聚居较少的边缘地区要重点排查,及时上报流浪人员线索,快速寻亲、安置,确保不发生人员冻伤、冻死事件。

(四)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提升照料服务。各乡镇要完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监护手续,落实监护人责任义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对不具备自主生活条件或监护不力的特困供养人员,要加大宣传引导,尽实行集中供养对与监护人不同居或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特困供养人员,乡镇要督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或就近安排到民政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居住,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五)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访关爱。乡镇要加大对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困难残疾人以及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访,提升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让特殊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要督促提醒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职责,特别是要将父母均在外地的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督促引导父母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和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给予孩子亲情关爱。

(六)完善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筹发挥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完善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工作程序。乡镇要夯实基层组织及相关人员责任,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和协助申请救助人员列为村(居)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各乡镇要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和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听、受理、处置、反馈等服务流程,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24日—11月26日)。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实施方案。乡镇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1月27日—2024年3月15日)。乡镇要以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家庭、重病患者家庭、留守老人群体为重点,对辖区内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摸排救助台账,制定具体有效措施,对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保障。区民社局要通过指导、调研等方式,督促乡镇不断整改和完善相关救助措施,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阶段(2024年3月16日—3月31日)。2024310日,各乡镇向区民社局报送工作总结,区民社局对乡镇工作成效进行实地检查,并将工作情况将计入2024年度年终绩效考评成绩中。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温暖安全过冬救助工作,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任务落实。各乡镇每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区民社局,区民社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跟踪问效,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策宣传。了解政策宣传情况是整个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乡镇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发放资料、政策咨询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救助政策的宣传,做到救助政策入户入村,使群众真正了解救助政策相关内容要求及申报程序,方便群众申请救助。区民社局要加强对乡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乡镇对村(社区)两委民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尤其加强低保、临时救助及特困供养政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

(三)严明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而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如因工作不重视导致出现特殊事件的,将按照相关程序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处理。


附件:沙坡头区困难群众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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