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23-00506 | 文号 | 卫沙政发〔2023〕75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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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将确定的沙坡头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及传承人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沙坡头区文化软实力作出贡献。
附件:1.沙坡头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清单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