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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2-00469 文号 卫沙政发〔2022〕68号 生成日期 2022-12-07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是体育强国和健康宁夏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在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沙坡头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持续增多,人民群众健身热情日益高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稳步提高,健康沙坡头区建设迈出新步伐。同时,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要,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 号)《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宁政发〔2022〕23 号)《中卫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卫政发〔2022〕41号),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国和健康宁夏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同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需求,提升人民健康幸福指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体育力量。

二、主要目标

1.到2025年,沙坡头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持续提高,健身方式不断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稳步增加,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8.5%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等级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5%以上。

3.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档升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15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率达100%,新建社区(村)多功能运动场8个、健身步道10公里,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级体育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全覆盖。健身设施供给更加多样,设施维护和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4.体育社会组织覆盖城乡。沙坡头区“4+X”体育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并向乡镇、行政村(社区)延伸。全民健身站点达到50个以上。

5.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稳步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00人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8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1. 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继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规划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打造“10分钟健身圈”,规划建设滨河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1个、体育“康乐角”20个、健身步道10公里、社会多功能运动场8个。结合乡村振兴和“六大提升行动”,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向社区、农村配发安装乒乓球桌、篮球架等器材,实现城乡嵌入式、多样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场所、公园绿地、建筑屋顶、地下空间改建体育场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设和交通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各乡镇)

2. 推动体育场地设施共享。落实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加快推进沙坡头全民健身中心、现有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单位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制度,并定时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逐渐向社会开放和升级,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安全有序开放,鼓励专业管理公司参与学校体育场地管理。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共享共建共用,提升现有体育场地设施的运营活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常乐镇、兴仁镇)

3. 推动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以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为契机,提升改造沙坡头区全民健身中心。实施公共体育场馆“两改”工程,落实规范标准,增强赛事活动承载能力和平战两用功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智能化升级,借助电子签到、虚拟场景、数据挖掘等科技力量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在已建成的全民健身中心和体育场地设施中,引入体育场馆智慧运营系统,盘活现有资源,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促进体育场馆活动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整合应用,加大智能化健身路径普及推广,探索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二)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4. 拓展重点人群健身活动。鼓励青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通过举办“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每天参与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提升青少年儿童体质健康水平。推广普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广播体操、工间操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支持鼓励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以农民篮球赛、农民丰收节为杠杆,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赛事活动,丰富群众业余生活。组织老年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通过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及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门球展演等活动,提升老年人心理和身体健康水平。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妇女体育健身科学指导,线上线下推广健身操、广场舞、瑜伽、毽球等项目,让更多的妇女养成运动习惯。保障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权益,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对残疾人免费开放,提高残疾人朋友的健康意识,建设和谐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群团委,各乡镇)

5. 纵深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每年定期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20场次以上。结合“节庆活动”举办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等有影响力的综合性赛事活动。依托“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举办全区广播操大赛等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结合“全民健身日”举办全国毽球邀请赛、全民健身示范活动等单项赛事活动。结合“线上线下”举办全民健身网络视频大赛、线上体育大拜年系列活动等,打破健身参与空间时间壁垒。结合“奔跑吧·少年”品牌,积极开展夏令营等青少年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群团委,各乡镇)

6. 积极打造品牌赛事活动。支持开展“一地一品”向“一地多品”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商业赛事活动。以“沙漠毽球赛”“沙滩排球赛”为引领,拓展沙漠运动项目群,完善和开发沙漠定向越野、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项目,打造全民健身沙漠赛事活动体系,做大沙漠运动和旅游产业盘子。以“冰雪运动”为契机,深挖资源禀赋,寻找投资渠道,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冰雪场,积极开展大众冰雪赛事活动,全力培育新的体育产业增长点。以“三大球”为重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三大球”培训,引进“三大球”城市联赛,优化竞技体育结构,提升竞技水平,助力体育强国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三)着力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7. 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活动。每年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600人以上,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监测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开设线上线下科学健身大讲堂。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运动康复领域专业人员作用,开展群众身边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健局,各乡镇)

8.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运动员、教练员、单项体育协会会员、体育教师、健身达人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打造百人骨干团,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制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化水平。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丰富多样、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民社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各乡镇)

(四)着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9. 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群众身边的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完善“4+X”体育组织体系,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延伸,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服务全民健身。加强全民健身服务阵地建设。发挥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引导各类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民社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各乡镇)

10. 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全民健身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独立运行,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激励机制,调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积极性。加大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明确购买服务的相关内容,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普及推广运动项目、开展体育培训、举办赛事活动、传播体育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强的体育社会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区民社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各乡镇)

(五)全力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1. 推动体教融合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青少年运动项目技能培训,确保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建立学生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自治区青少年锦标赛、冬夏令营等赛事活动。鼓励学校开展足球、篮球、排球、轮滑、冰雪等校园比赛活动。支持建设“三大球”等体育特色学校,组建学校“三大球”队。鼓励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12. 推动体旅融合发展。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依托高山、沙漠、黄河、湖泊等自然资源,用好用活沙坡头景区、金沙岛景区、寺口子景区等优质景区资源,拓展沙漠运动、龙舟、垂钓、徒步、登山、攀岩、山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开发“一景区一项目、一节会一活动、一产业一赛事”体育旅游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赛事、精品线路,培育特色体育旅游产业。(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13. 推动体卫融合发展。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卫融合工作机制。加强现有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管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就近向群众提供体质健康测定服务。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运动处方、健身指导、运动风险评估等服务。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宣传普及。(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健局)

(六)构建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基础

14. 运用智慧化服务。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集成应用,提升全民健身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集体育设施电子地图、体育场馆预约、线上课程参与、赛事活动报名、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群众的健身积极性和参与便利性。(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七)营造全民健身浓厚社会氛围

15. 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挖掘继承优秀传统体育文化,倡导新健康理念,推广全民健身经验,树立全民健身榜样。通过电视、报纸、社交媒体等平台广泛发布赛事活动、体育培训、健身知识等资讯,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体育运动。鼓励通过举办“体育消费节”、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形式,激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全民健身活动交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区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责任单位: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全民健身公共财政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责任,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速度。加大对全民健身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培养引进高层次体育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各类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素质,支持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医务工作者等参与全民健身相关工作。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评定制度。依托沙坡头区体育协会(俱乐部),打造全民健身人才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卫健局)

(四)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各类健身设施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监管,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全覆盖,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坚持“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评估”原则,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疫情防控、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特别是户外运动安全管控。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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