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双创”工作进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沙坡
头区委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围绕城市空间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管理城市和精细化管理城市的理念,巩固“以克论净”成果,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满意度,实现沙坡头区“双创”工作目标,为推动沙坡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工作思路。顺应城市管理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提升城市满意度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精治共治法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着力加强城市日常管理和体制机制保障,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
(三)工作目标。到2022年,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机制理顺,城市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明显提升,市容环境整洁美观,城市运行规范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1.强化城市管理属地责任。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要求,实行属地管理,建立以区为主导、城区为核心、乡镇为重点、社区为基础、单位和居民为主体的两级政府、三级城市管理格局,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落实“以克论净”精细化治理责任,指导乡镇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城市管理责任全面覆盖。
2.推行综合执法。成立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沙坡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市容市貌标准和城市管理政策,编制城市管理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市容环境卫生和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审批沙坡头区范围内城市管理重大事项;行使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综合执法工作。
3.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面清理和调整现有的城市管理及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依法向社会公开管理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4.推进城市管理向基层延伸。乡镇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重心,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责任制。对辖区实施覆盖式现场管理,及时监督、制止和举报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各类违章行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长效管理措施,推动城市管理关口前移。
5.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经费保障。落实执法装备更新及队伍建设等相关经费,按照高水平、精细化、长效化的管理要求,综合城市规模扩张、设施投资及资金成本增加、作业成本加大、人员工资提高、物价上涨等因素,建立完善工作量和经费同比例增长机制,城管投入、管理装备、机扫率等达到国内先进城市水平,努力形成城市建设与管理互动互促、协调发展。设立城市综合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处置责任交叉、跨行业、跨部门或突发重大城市管理问题所需经费支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城市管理中涉及的罚没收入、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6.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树立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城市理念,梳理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使城市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重点制定城市街巷、道路交通、河道管理、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领域的标准规范,促进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实现内容具体、标准统一、管理精细的目标,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三、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解决城区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最关注的突出问题入手,牢牢把握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的原则,以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和法制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为着力点,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领域的各项工作中。为改变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重点开展市容秩序10项专项整治和实施环境卫生10项精细化管理。
(一)市容秩序10个专项行动。
1.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专项整治。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主干道、窗口地区和城市出入口等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并予公布,作为审批依据。依据法律规定实施户外广告审批许可及监管程序。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规范、文明美观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建筑安全、消防通道的依法予以整治。依法治理道路两侧和道路路口户外广告设施,对妨碍安全视距、影响通行的设施依法查处;在居住区及其周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避免噪声污染和遮挡日照等对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加大户外广告、楼顶大字、违规建设、占道等户外广告治理力度,消除城区长城街、滨河路、机场大道、宁钢大道等主街路、广场公园等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广告牌匾设置混乱、楼体外立面破旧等视觉污染。推行广告设施使用权市场化运作。
2.城市街景外立面(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保持建筑风格与街景整体色调协调,整齐美观,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外立面改造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实施。加强临街沿线杆线管理,加强夜景亮化美化,亮化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商户楼体牌匾亮化的管理监督,严禁擅自关停亮化设施的行为,构建城市景区化旅游景观。按照点线面相结合,高中低相呼应,公益亮化有品位,商业亮化有动感的思路,形成规模宏大、色彩丰富、点线结合、动静相宜的亮美夜景。
3.城市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制定《沙坡头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规范城区停车场管理。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与交通警察部门配合,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强化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实现城市道路整洁畅通。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增建公共停车设施,布局建设城区立体停车场项目,创新停车管理方式,提升静态停车管理水平。依法对私设乱设停车场和停车位予以查处。集中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让百姓出行更加便捷和舒心。
4.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全面清理主次干道摆摊设点经营行为。以主次干道、重点场所、重要交通路段和重点部位(广场、车站、公园、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加强网格巡查,开展占道经营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占道摆摊设点、跨门营业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有序。坚持疏堵结合、秩序井然、便民惠民的原则,合理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引摊入市,还路于民。规范便民市场入市和延时经营时间,在开市经营期间实行全程保洁,撤市后及时清除垃圾污物。加大夜市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向阳街、商城夜市周边“脏、乱、差”顽疾,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5.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推进违法建设管控下移,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为主体,乡镇、社区源头管理,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控制、早消除。健全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在城区内全面开展违法和临时建筑普查,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拆除历史遗留违法和临时建筑。妥善处理拆违拆临矛盾纠纷,防止影响安全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6.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100%”规定,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强化工地进出口扬尘治理,配备冲洗设备,施工围墙完好并进行美化。加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的管理。推进智能渣土管理系统建设,制定技术标准,对现有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进行技术改造,实行全覆盖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线路和时间规定。加块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和建设,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控,推动资源化利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对抛、洒、遗、漏渣土、砂石等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弃土场业主、砂石运输业主及驾驶员依法予以查处。
7.加强城市“五业”整治。对主次干道从事修理、补胎、洗车、加工、收购“五业”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健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汽修、收购站等行业开展清理整顿,依法治理中心城区内主次干道等周边设置的废品回收站点。
8.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治理,持续在餐饮行业推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确保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投诉下降,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严查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油烟和生活噪声等污染环境和影响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
9.牛皮癣专项整治。推进街道、城区居民小区安装便民公告栏,为市民张贴广告提供规范场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临街单位、店铺、产权单位按“门前三包”的责任规定,自觉清洗清除所属建筑物(门面、门头、立柱、围墙)上的“牛皮癣”,不履行门前三包和产权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及“迷药、办证、枪支”之类的“牛皮癣”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乡镇、部门(单位)、社区共同治理体系和“牛皮癣”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牛皮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还市民一个干净、整齐、优美的市容环境。
10.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行为进行分类整治,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
(二)实施10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
1.实施城区卫生保洁精细化管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按照分区域多层次管理的要求,持续提升“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环卫保洁质量,提高“冲扫洗收”组合工艺作业覆盖率,道路机械化作业清扫率达到78.4%以上,道路路面浮尘合格率达到98%以上,提高“以克论净·深度清洁”“两个5 ”环卫保洁水平。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广场公园严格落实以克论净“两个5”保洁标准。持续将城市“以克论净”保洁模式向农村延伸,精心打造农村环境卫生达标示范区。发挥“环卫云”系统作用,加强对环卫作业人员的考核。定期集中整治城市卫生“脏乱差”环境,全面清理道路沿路、隔离带、绿化带、河道沟岸、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待开发地块等的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巩固“双创”成果。
2.实施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为目标,深入推进城市垃圾综合治理,加强对早7点前、中午12:00至
14:00、晚上18:30至22:00三个时间段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与沿街商户共建垃圾收集微信群,实行垃圾定点、定时和预约收集,严格落实和巩固现有垃圾收集频次(一日八次)收集质量,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实现街面垃圾无暴露的目标。推进垃圾收集、转运系统项目改造提升,确保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高效运转。完成垃圾容器的科学放置,对损坏的垃圾容器要及时更换。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随到随压、日产日清,地面、压缩设施、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每日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3.实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重点解决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建筑工地及河道等区域环卫设施不配套、垃圾乱堆乱倒、收集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垃圾贮存、收集、转运、处置工作。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无积压、街面无暴露垃圾,作业区域做到无“牛皮癣”,无杂物,无烟头,绿化带内无杂物。
4.实施市政设施维护精细化管理。老城区建设原则上只做“减法”,有序实施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市政工程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管交接机制,确保城市新建道路使用与管理同步,实现无缝对接。认真贯彻落实《沙坡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卫设施、城郊结合部、积水路段(点)、下水井盖、检查井、便民市场的综合改造和整治。建立随查随修随补的道路坑点可控机制,强化道桥维修管护,道路及时修复率达到95%。加强地下管线等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城区挖沟开槽等占用市政基础设施行为,新建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避免“马路拉链”现象,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和路沿石。实施人行道整治改造提升,确保人行道路面平整、完好,残疾人通道、盲道设施完好、畅通。对有争议的市政道路设施进行兜底处置,特别是对小区道路出入口,主动揽责,及时处置,保障安全运行。
5.实施广场公园精细化管理。加强广场公园公共设施、垃圾桶、广告牌、亮化灯、道砖、长廊卫生、垃圾清运工作精细管理。强化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和应急维修,提高广场公园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率和维修效率。重点加强对广场公园活动主体的责任制管理,把精细化作业管理、考核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大力整治广场公园噪音污染,悬挂噪声自动检测仪,督促管理对象自我管理、文明健身,提高广场公园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6.实施餐厨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广泛宣传餐厨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增强餐饮经营者法律意识,严肃查处乱倒乱泼乱堆乱丢餐厨垃圾行为。对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进行全流程监管,坚决打击私自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行为,防止餐厨废弃物流入家禽饲养环节。对沿街餐饮商户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并建立台账,逐户签订餐厨垃圾处置承诺书。加快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推进我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防地沟油等回流餐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7.实施河湖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一湖一策”方案,对城区内所有河湖实施进水、排水系统疏通、沉砂池建设,对围栏、景观桥、廊架维护修缮、对净化湖、补水口、渠进行清淤整修,配齐河湖区域公共座椅、垃圾桶、健身设施。通过放养一定数量、不同种类、一定比例配置的水生动物,种植不同种类、不同生长季节、不同花期、不同生态类别的水生植物,形成健康有效的生物网,实现湖水的自我生态净化,构建水域可持续生态系统,水系水质达标。
8.实施公厕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厕所革命”,在城区增建公共卫生间,基本消除公共卫生间盲区。持续推行公厕卫生保洁责任制,实施“跟进式”保洁模式,持续做好公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确保公厕卫生质量达到“六无五净”标准。
9.实施城市亮化设施精细化管理。推进路灯智能化管控系统项目建设。加强城市路灯管控,提高城市照明亮化水平,确保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对宁钢大道、机场大道风光互补灯及主要景点亮化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按照“出精品、靓环境、惠民生”的原则,加强对城市重要节点、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的亮化装扮,突出夜景照明的标志性和品质感,完善交通节点、文化景点的衔接呼应,营造“富有特色”的夜景亮化景观。
10.实施城市安全运行应急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物资储备、快速反应、现场协调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应急预案及重点行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形势分析、设施风险管理工作。加强专业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演练,高效
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难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治理)水平
1.加强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沙坡头区委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紧紧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这个首要任务,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建促管理、上水平,增强城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党员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供纪律保障。持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和坚持“721”工作法,把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队伍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实行定人定岗定责,量化岗位考核,形成经常化、规范化管理考核机制。制定《沙坡头区城管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办法》,优化人员结构,规范城管执法协管人员的管理,切实维护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区财政要切实保障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和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按照物价上涨因素,逐步提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和环卫工人工资,确保队伍稳定。
2.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卫市权力清单(第一批)》(卫政办发〔2018〕138号)要求,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制定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图,严格审批办理时限,在法无明确的情况下不得设置其他行政审批条件、不得擅自延长行政审批时限,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开展“不见面”审批办理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服务工作,行政审批做到手续齐全及时办、手续不全指导办、存在问题协助办。加强对道路挖掘、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等重大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结果。
3.规范行政处罚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工作规程》,进一步梳理和动态调整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健全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定行政流程图,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案件移交、行政执法强制、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归档等工作机制,综合使用法律法规查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做到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违法行为证据链完整,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案件归档及时。
4.加强综合执法力量配置。参照国家住建部和自治区住建厅标准,全区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分别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的比例充实配备基层城管执法人员,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协管人员数量随着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
等制度。协管人员只从事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5.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政企分开、管养分离的原则,加快公共服务市场的培育,确立公共服务企业在城市基础设施养护作业市场的主体地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有序将市政路灯、亮化、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处置及“牛皮癣”清理等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形成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的管理管护新机制。
6.加强城管联动综合执法。推行“城警联勤”工作模式,由沙坡头区公安分局成立执法保障机构,协助城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追究暴力抗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树立执法威信,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建立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城管、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建、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城管部门、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相互衔接、合理分工的城市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由城管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
7.全面推行“智慧城管”。加快建设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视频监控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和入城口全覆盖,对管理设备和管理手段进行信息化改造,按照“统筹规划、联合建设、互联互动、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发挥“市城市管理信息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综合决策和统一协调管理作用,建立健全“发现、受理、处置、反馈、督查”的城市管理运作机制。制订和完善“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构筑市、区、乡镇及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上下联动、左右沟通的城市智慧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新模式。推行专业部门巡查或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网格单元内事件、部件问题的信息采集。同时,将路面巡查、“城管12319、政务热线12345”、公众来信来访、媒体曝光等各个渠道涉及城市管理的问题,全部录入“数字城管”平台,进行跟踪督办。
8.夯实社区治理基础。建立以基层乡镇政府为引领,社区、居(村)委会为主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办好居民身边的事、家门口的事。进一步细分治理单元,城市社区形成“居委会—小区—楼门”治理网络,农村地区形成“村委会—村民小组”治理网络。加快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强化社区自治功能。
五、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沙坡头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文昌镇、滨河镇、发改局、教育局、民社局、财政局、住建和交通局、旅游文体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订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推进和高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对乡镇、各部门之间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也要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调整综合执法组织机构,形成高效有序的“大城管”格局。
2.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按照“网格分区、动态覆盖、精细管理、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地理布局、道路走向、无缝衔接、工作量相对均衡等因素,以乡镇为单位、社区为网格单元,安排专人实施网格管理;网格管理责任人员由城管队员及乡镇、社区居委会的监管员组成,主要履行网格单元内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处理及上报反馈等职责;网格化管理采取机动巡查和网格巡查相结合的措施,机动巡查以各乡镇为主,网格巡查以网格管理责任人为主,出现投诉举报事项时,由事件发生地综合执法人员和网格责任人共同处理或报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安排处理;建立网格台帐管理制度,由网格单元责任人建立相关信息台帐,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和住户数量、门牌号等相关资料,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3.严格考评奖惩。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年度管理目标。对市容环境卫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等内容实行专项检查考评。科学设置检查考评系数,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检考评奖惩机制和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完善日检、暗查、月综合考评、督办相结合的考评方法。建立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资金,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考核兑现。同时对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效率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提高管理效果。
4.营造舆论环境。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争取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区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引导员”“监督员”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办好“曝光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文明行为,要集中曝光,督促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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