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0112
  • 卫沙政办发〔2026〕7号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6年02月03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沙坡头旱苹果电商销售奖补方案》的通知
卫沙政办发〔2026〕7号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来源: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25年沙坡头旱苹果电商销售奖补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沙坡头旱苹果电商销售奖补方案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路、提升沙坡头旱苹果品牌价值、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及《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85号)要求,鼓励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拓展线上市场,推动沙坡头区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本方案奖补对象为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沙坡头旱苹果的各类经营主体:

(一)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包括苹果种植、加工、销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电商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沙坡头旱苹果的经营主体(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电商服务商:为沙坡头旱苹果提供电商代运营、品牌营销、直播带货、仓储物流等服务的机构。

(四)MCN机构及直播团队:组织主播开展沙坡头旱苹果直播销售的专业机构。

二、奖补标准

经营主体在2025年8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期间,按其线上销售额(电商平台后台注册登记信息所对应销售数据及银行流水为核定依据)的10%给予补助,单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奖补额度及审计结算等产生费用据实核定。

四、申报与审核流程

(一)奖补申报

申报主体须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同步提交至区林草局及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该机构由区林草局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自申报阶段起全程介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开展前置核查。申报主体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沙坡头旱苹果电商销售奖补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电商平台店铺首页截图及店铺有效链接

3.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电商平台后台相关销售周期(年度/活动期)数据截图,须显示店铺名称、商品名称、销售额、订单量等关键信息;

(2)对应销售周期的银行收款流水;

(3)采购进货凭证(合同、相关流水、物流信息);

(4)发货物流单据汇总表;

(5)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资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承诺其为沙坡头旱苹果电商销售活动的实际经营主体,未将销售业务转包、分包或委托至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并以此申请奖补。如存在上述情形,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

6.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本方案所指“经营主体”,为电商平台后台完成注册登记的合法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必须与电商平台注册登记主体、销售行为实施主体、资金收款主体(银行账户开户主体)保持一致,四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需完全匹配。

7.本次奖补仅针对沙坡头旱苹果电商销售相关业绩,不得跨部门、跨政策重复申请同类补助。一经发现重复申报或已获本区同类奖补的,立即取消奖补资格,全额追回已拨付资金。

(二)审核与公示

1.审核阶段。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结合申报阶段前置核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独立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区林草局会同乡镇,结合审计报告开展联合复验与实地核查后,报请区财政局审核。

2.公示阶段。审核通过的拟奖补企业名单及金额,将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指定渠道反映(联系电话:0955—7065879)。

(三)资金拨付

拟奖补企业名单及金额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主体银行账户。


附件:1.沙坡头旱苹果电商销售奖补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