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推进沙坡头区防震减灾工作,决定成立中卫市沙坡头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分管应急管理局)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统战部、网信办,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民社局、司法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综合执法局,团区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有限公司、中卫市鑫沙建筑有限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和沙坡头区委和政府关于防震减灾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协调、指导地震相关制度、预案体系、规范性文件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工作,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广大干部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部署、指导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应急救援准备等工作;
(五)督促检查防震减灾工作和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防震减灾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和沙坡头关于防震减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和沙坡头区领导同志有关安排。
(二)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协调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防震减灾工作;
(三)根据自治区、市地震形势分析研判结果,研究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和有关意见建议;
(四)指导、协调、推进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等工作;
(五)负责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络和协调,及时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工作要求,排查、治理和监控地震灾害风险隐患;
(六)根据自治区应急体系总体规划落实地震应急体系建设、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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