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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4-00033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4〕5号 生成日期 2024-02-05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建和交通局 有效性 有效

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区民社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

为切实保障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王文忠  副区长

副组长周重南  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

        王生信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区民社局副局长

        曾令冲  司法局副局长

        吴文祥  区住建和交通局副局长

        雍学茂  区水务局副局长  

        陆文学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守宏  永康镇镇长

        张明晖  常乐镇镇长

        杜新宏  香山乡乡长

        王怀勇  兴仁镇镇长

        郭宏伟  区土地管理征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项目协调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周重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协调组织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民社局:负责做好项目用地范围内坟墓迁移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做好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的化解并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组建报批工作,开展项目征用土地性质及权属认定工作;负责沙坡头区范围内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与补偿方案的编制,并上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和征地补偿工作。

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对接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沙坡头区范围内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编制,并上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协调做好农田水利设施、人饮管网迁改、水行政许可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做好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维护和案件查处工作,依法处置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以征地拆迁为借口阻挠施工、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市交通警察支队做好相关公路及车辆绕行、进场道路的交通管制及疏导的指导工作。

各有关乡镇:负责加大宣传力度,动员镇村干部、村民支持参与项目建设;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群众挡工阻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建设秩序;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本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费兑付和坟墓迁移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报登记等工作;负责加强项目用地范围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抢建、抢种、抢栽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导小组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乡镇、部门要从服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出发,落实好属地协调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安排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人员具体专门负责协调工作,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周密安排,密切配合。乡镇、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和加快建设为目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推进项目征迁、建设用地报批、线路改移等具体事项协调工作,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纪律,严肃责任。乡镇、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在征地、拆迁等协调工作口径、标准、政策三统一,真正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对因消极工作、推诿扯皮影响项目顺利推进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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