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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3-00444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3〕102号 生成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建和交通局 有效性 有效

文昌镇、滨河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

《沙坡头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布)



沙坡头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建(科)发〔20235号)精神,高质量推进沙坡头区完整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着力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体系,打造功能完善、环境宜居、治理有效的完整社区样板,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完整居住社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群众参与。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动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推进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负责、居民参与的社区自治协商机制,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健全机制、加强治理。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党小组、楼栋长等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居民,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和沟通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促进社区治理的“多网合一”,强化公私资源的整合,以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三)完善功能、补齐短板。坚持以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对标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结合试点社区实际,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营造宜居环境。

三、试点社区

沙坡头区确定恒祥社区、福兴苑社区、新墩花园社区、中山社区、长安社区5个社区作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四、完成时限及实施阶段

202311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选择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文昌镇、滨河镇要做好前期摸底统计工作,认真选取具备一定基础的社区作为备选,详细掌握备选社区基本情况和设施配建及服务等现状,查找社区存在的短板问题,根据掌握的信息,从中选择基础条件好、申报意愿强的社区确定为试点社区。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和行业领域项目,实施完整社区试点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工作,对照标准内容,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机制建立。区住建和交通局会同区民社局按照全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评价细则,跟踪指导各试点社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区住建和交通局、民社局对标评价细则,组织对各试点社区建设成果进行初步验收,收集档案资料,查漏补缺,确保10月30日前所有试点社区完成初步验收,并向住建厅、民政厅上报验收结果。11月30日前报送试点工作报告,全面系统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在项目建设、政策制定、机制完善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并提出工作建议。

五、建设标准、内容及任务分工

根据《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智慧社区建设、精神文明社区创建、社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养老、托育、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等工作,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和做法,聚焦重点从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4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社区建设工作。

(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1.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功能。对现有社区服务站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功能区,提升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民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住建和交通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2.建设老年服务站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充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住建和交通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3.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合市卫健委引入社会服务机构或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一处不少于200平方米,能够为0—3岁婴幼儿提供可靠照护服务的场所及设施。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4.完善卫生服务设施。辖区范围内无医院或卫生服务站的社区,配合市卫健委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办公设备及基本医疗设备,配齐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5.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在辖区内规划建设综合超市、便利店、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餐饮店等便民商业网点,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民社局、住建和交通局、卫健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6.设立快递服务站点或布设智能快递箱等设施。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完善快递末端服务网络,努力提升社区邮政快递服务设施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用邮需求。

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7.完善辖区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合市住建局保障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通信、安防等设施达到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的要求。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8.增加电动车停车位及充电桩。在小区内及周边的空闲地规划建设停车位,安装充电设备,最大限度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9.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连贯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活动空间与住宅的慢行系统,与城市慢行系统相衔接。社区居民步行10分钟可以到达公交站点。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住建和交通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10.增设无障碍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小区内楼宇单元门处增设轮椅坡道及扶手等无障碍设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11.设立公共卫生间。在小区周边规划建设公共卫生间,满足小区居民和周边商户如厕需要。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二)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12.完善公共区域活动场地。在社区内开设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并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13.完善公共绿地设施。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在社区内开设一片开放公共绿地,并配备休憩设施。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三)推进智能化服务

14.推动管理服务平台融合。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同时,将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有效衔接,既可以实现物业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又可以实现“城市管理进社区”,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四)健全社区治理机制

15.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发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作用,构建以党委、党支部为核心的资源共享、服务联动、合作共生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以联合党委、党支部为依托,引进社会组织和辖区企业党支部,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作用,在辖区内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大讲堂、科普知识培训等活动。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居民群众向心力和凝聚力。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社局、司法局、住建和交通局

配合单位: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配合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文昌镇、滨河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拓展丰富社区文化。举办各种社区文化活动,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营造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

责任单位:文昌镇、滨河镇

配合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民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住建和交通局、文昌镇、滨河镇及各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建立区级统筹、各部门落实的推进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月调度、年总结”工作制度,由区住建和交通局和区民社局牵头汇总,分别于每月23日前、11月25日前将月报表、全年总结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

(二)抓好资金保障各相关乡镇、部门要积极争取筹措资金,加大资金和项目整合捆绑,补齐试点社区功能设施短板,统筹用好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特色建设和风貌保护、智慧社区、社区宣传文化阵地、精神文明社区创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养老、托育、体育健身设施、天网监控工程等涉及公共服务建设的各类资金,协调有关资金和政策向试点社区倾斜,形成稳定、持续的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资金保障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重点破解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等问题。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全区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和考核。建立区级领导包抓、部门共商、定期调度、情况通报等制度机制,研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每月底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完整社区试点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要边实施边总结,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要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完整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1.沙坡头区恒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2.沙坡头区福兴苑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3.沙坡头区新墩花园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4.沙坡头区中山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5.沙坡头区长安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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