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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6/2023-00056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3〕73号 生成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文昌镇、滨河镇,区住建和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全面防范化解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风险隐患。按照《自治区“四防”常态化督查通报》(〔2023〕第86期)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解决就业、方便群众、美化环境、根治顽疾、和谐共赢”的科学发展思路,紧盯“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流动摊贩经营地址不固定,到处‘打游击’,安全隐患大,排查监管难”问题,着力整治城区流动摊贩经营乱象,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优化市容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规范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怀雷  副区长

成  员:张建宇 市交通警察局一大队教导员

         周重南  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

         杨海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永生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章学斌  区公安分局政委

         代福俊  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魏建明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马 丽  文昌镇镇长

         梁舜杰  滨河镇镇长

         莫晓君  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张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规范管理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

三、工作职责

市交通警察局:负责对流动摊贩固定经营地址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实地踏查,确保临时划设摊位设置合理,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负责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占用消防通道或影响交通秩序的美食车、炸串车等流动摊贩依法进行查处。

区住建和交通局: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卫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等要求,负责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企业运输监管,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定燃气安全生产制度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发挥区安委办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加强对各相关乡镇、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监督指导和约谈督办,督促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按要求、时限整改到位。

区综合执法局: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行为的备案登记、日常监督、摊位划设审批及占道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对拒不遵守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管理规定、寻衅滋事、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市场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对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摊贩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钢瓶责令其更换为合格产品。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流动摊贩逐步推行液化石油气改电工作,引导流动摊贩使用安全、环保电器设备。负责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定期开展风险研判。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流动摊贩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其配备灭火毯,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文昌镇、滨河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范围内落实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

鑫沙公司:负责城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流动摊贩摊位使用电路的接通工作。

四、安置计划

1.在“五馆一中心”沙滩南侧安置流动摊贩30户;

2.在邮政巷安置流动摊贩12户;

3.在中影巷安置流动摊贩30户;

4.在高庙巷安置流动摊贩15户;

5.在黄河街安置流动摊贩8户;

6.在福兴苑小区门口安置流动摊贩5户;

7.在恒祥国际小区门口安置流动摊贩5户。

以上共计安置105户,通过统一施划“临时摊位”标识,根据美食车、炸串车大小划分摊位经营范围,固定各类流动摊贩经营地址,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规范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城区流动摊贩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查处,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促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强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每月组织住建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公安及文昌镇、滨河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等问题隐患,切实消除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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