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3〕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3〕15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3〕18号)要求,梳理出沙坡头区承办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主办1件、协办2件)、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5件(协办5件)、中卫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12项(主办1项,协办11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65件171项(主办57项,协办114项)。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提案办理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发力之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重大。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总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的工作机制,压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要求,确保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对标认领任务
根据自治区、中卫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分工方案,沙坡头区政府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工方案》《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工方案》《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工方案》《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工方案》(详见附件1—4),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各主办单位要主动联系对接自治区、中卫市有关厅局,抓好落实。
三、加强沟通协商
各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做到先沟通后办理、不沟通不办理。按照“办前了解意图、办中征求意见、办后跟踪回访”步骤,采取电话邮件、上门走访、协商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每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次数不应少于2次,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第一次沟通,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第2次沟通。
四、提升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结合起来,与保障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加强问题分析,积极采纳吸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凡是有条件或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代表委员反馈;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充分理解。
五、按时规范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树立鲜明质量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提高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向代表委员反馈建议提案落实和吸收采纳情况。对“清单式”建议提案,要一一对照,逐条办理、逐条答复。要注重复文质量,杜绝以工作情况汇报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杜绝出现表述错误、语法不通,错字漏字等不严肃现象。所有建议提案均需严格在完成时限内办结,在规定时限内形成复文、规范答复。
(一)自治区建议提案复文要求
由沙坡头区主办、协办的建议提案,非牵头答复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办理情况报送牵头答复单位。各牵头答复单位要及时逐条梳理汇总办理结果,形成完整、规范书面答复(沙坡头区主、协办的建议提案均需沙坡头区牵头答复单位汇总答复)。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所有标识均在首页右上角标注)。同时,需在复文首页上规范标注公文公开属性。沙坡头区牵头答复单位汇总办理情况后以区政府挂号函文件印发复文,印发复文后于6月19日前报送区政府督查室(213室),区政府督查室于6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厅局。特别注意第242号建议,需将协办意见函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中卫市建议提案复文要求
建议提案非牵头答复单位于9月10前将办理情况报送牵头答复单位,牵头答复单位汇总后于9月20日前形成答复函,以区政府挂号函文件印发,并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于9月28日前将答复函及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区政府督查室(213室)。同时,各主办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10日、10月10日前将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区政府督查室,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将本单位办理情况分别于6月5日、10月5日前报主办单位。
六、强化督查考核
区政府督查室将采取重点抽查、现场考核、复文审核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将重点跟踪督办,确保办理质量。针对办理结果较差、无故延误期限、被退回重办的建议提案,将在全区范围内对相关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底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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