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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3年富民增收产业扶持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3-00214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3〕32号 生成日期 2023-04-17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2023年富民增收产业扶持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23年富民增收产业扶持方案


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产业帮扶工作,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有效拓宽脱贫地区群众稳定增收渠道,持续改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生活水平,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正向激励作用,以激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内生动力为根本,以持续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收入为目标,立足沙坡头区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扶持以玉米、枸杞、苹果等为主的种植业,扶持培育以牛羊养殖为主的畜牧业,着力增强农村人口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不断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发展产业的脱贫人口(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在册的脱贫户家庭人口,脱贫不享受政策的除外,下同)和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除外,下同)。

三、扶持标准及申报要求

产业扶持根据不同家庭的不同主业、不同规模以及不同效益,采取差别化正向激励奖补政策。2023年产业扶持种植业、养殖业、个体私营经济、劳务产业4项扶持政策允许脱贫户、监测对象单户交叉享受,单户奖补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扶持标准及申报要求如下:

(一)种植业

1.扶持标准:①对种植玉米、水稻等传统农作物及苹果、枸杞(压砂地枸杞除外)等经果林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给予种植奖补,传统农作物每亩奖补100元,最高不超过20亩;经果林每亩奖补300元,最高不超过20亩。②对种植玉米、水稻等传统农作物、苹果、枸杞(压砂地枸杞除外)等经果林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给予每亩农资化肥补贴200元,最高不超过20亩。

2.申报要求:①家庭劳动力年龄在16岁及以上的予以享受种植业扶持政策(年龄认定以申报当日计算),针对整户61岁及以上无劳动力的脱贫户、监测对象,须提供委托子女、亲属等代种相关材料后方可享受种植业扶持政策。②沙坡头区户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种植奖补、农资化肥补贴的种植亩数为本人确权证明晰确权亩数、个人享受农业补贴的土地亩数或以正式承租合同租赁种植他人名下确权证明晰确权亩数的实际种植亩数。非沙坡头区户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享受种植奖补、农资化肥补贴的种植亩数以镇村认定为准。③西瓜、草莓、韭菜、大葱、白菜、油葵、胡麻、胡萝卜、红薯、马铃薯、中草药等参照传统农作物奖补(补贴)标准进行奖补(补贴),香水梨、葡萄、核桃、桃、杏等参照经果林奖补(补贴)标准进行奖补(补贴)。④同一亩地套种、多茬种植的,只能享受种植业奖补、农资化肥补贴各一次。

(二)养殖业

1.扶持标准:对在镇村辖区地域内(各级政府明确的禁养区域除外)养殖牛羊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给予奖补。①养殖基础母牛每头奖补1500元(见犊补母)。②对养殖牛羊给予饲草料补贴,其中监测对象养牛饲草料补贴500元/头(脱贫户300元/头),最高不超过50头;养羊饲草料补贴监测对象200元/只(脱贫户100元/只),最高不超过100只。③对兴仁镇、香山乡养殖牛羊的给予饲养水费补贴,养牛水费补贴200元/头,最高不超过50头;养羊水费补贴50元/只,最高不超过100只。

2.申报要求:①家庭劳动力年龄在16岁及以上的予以享受养殖业扶持政策(年龄认定以申报当日计算),针对整户61岁及以上无劳动力的脱贫户、监测对象,须提供委托子女、亲属等代养相关材料后方可享受养殖业扶持政策。②“见犊补母”必须购买基础母牛养殖保险、佩戴养殖耳标,各村须入户核验养殖耳标,登记系谱、耳标号,存档照片。拍摄照片统一使用“水印相机”,基础母牛拍2张照片,包括正面、左侧各一张,犊牛只拍一张正面照片。正面照片须保证头部轮廓和耳标号数字清晰。③享受养殖饲草料补贴、饲养水费补贴的牛必须佩戴养殖耳标,各村须入户核验养殖耳标,登记系谱、耳标号,存档照片。拍摄照片统一使用“水印相机”,拍2张照片,包括正面、左侧各一张。羊必须佩戴养殖耳标,各村存档照片。拍摄照片统一使用“水印相机”,拍摄申请人在养殖场地近期照一张。④以申请日为起始时间,原则上两个月内不得出售享受养殖业扶持的牛羊,若出售必须在村部登记备案,填写《沙坡头区2023年富民增收产业奖补养殖业(售出备案)证明表》(附件5)。当县级抽检数据小于申报数据时,有售出备案证明表的按照申报数据计算,若无证明表按照抽检数据计算。⑤申报补贴的牛羊在县级验收时如发生死亡、转赠等未产生经济效益的,当县级抽检数据小于申报数据时,以县级抽检数据为准。

(三)个体私营经济

1.扶持标准:对从事汽运、餐饮、农家乐等个体经营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给予奖补,经营者每户奖补2500元,经营项目每带动1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不含同户籍家庭成员及共同生活人)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者再增补300元,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4000元。

2.申报要求:①从事餐饮、农家乐等有固定经营场所个体经营的脱贫户、监测对象须持有营业执照、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人须提供在固定经营场所拍摄近期照一张,证明个体经营正常运行。②从事汽运等个体经营的脱贫户、监测对象须持有客运(货运)从业资格证、车辆挂靠协议等证明材料。③经营项目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的,申报人须如实提供带动就业相关材料,如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务工协议)复印件、发放工资相应凭证、银行流水或其他可证明带动务工的材料。

(四)劳务产业

1.扶持标准:

(1)脱贫户、监测对象经营实体就业或临时务工就业奖补。对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各类经营实体(企业、帮扶车间、合作社等,下同)务工就业或临时务工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给予务工就业奖补。①家庭成员在各类经营实体就业的按人发放就业奖补,其中:就业年工资总额达到50000元及以上,每人奖补1200元;达到30000元及以上50000元以下,每人奖补1000元;达到15000元及以上30000元以下,每人奖补700元;达到10000元及以上15000元以下,每人奖补500元。在各类经营实体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者,再每人发放稳岗奖补2000元。②家庭成员参加苹果园田间管理、西瓜种植务工、工地务工、枸杞采摘、私人雇工等就地就近临时务工的按户发放就业奖补,整户就业年工资总额达到50000元及以上,每户奖补1200元;达到30000元及以上50000元以下,每户奖补1000元;达到15000元及以上30000元以下,每户奖补700元;达到10000元及以上15000元以下,每户奖补500元。

(2)光伏复合项目就业定向扶持。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在光伏复合项目(指“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一期100万千瓦〉配套100MW/200MWh储能项目2个项目)就业定向扶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光伏复合项目务工就业的按人发放就业奖补,就业年工资总额达到50000元及以上,每人奖补2500元;达到30000元及以上50000元以下,每人奖补2000元;达到15000元及以上30000元以下,每人奖补1500元;达到10000元及以上15000元以下,每人奖补1000元。

2.申报要求:①家庭劳动力年龄在16岁及以上60岁及以下(年龄认定以申报当日计算)的予以享受劳务产业奖补政策。②脱贫户、监测对象光伏复合项目就业定向扶持与经营实体就业或临时务工就业奖补单人不得重复享受。③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须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连续6个月。④劳务产业奖补申报人如实提供务工就业相关材料,如企业务工的应出具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务工协议)复印件、工资划入申请人账户相应凭证、银行流水或其他可证明务工收入的材料,临时务工的应提供劳务经纪人或雇主出具的务工证明。⑤务工就业年工资总额以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为一个年度周期统计。

四、资金计划

沙坡头区2023年富民增收产业扶持预算资金2000万元,来源为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种植业

1.农户申请、镇村审核(6月1日—6月30日)。凡符合种植扶持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填报《沙坡头区2023年种植业产业扶持申请验收表》(附件1)向所在村、镇申请种植业产业扶持政策扶持。各乡镇组织镇、村干部对申请种植业产业扶持项目的农户进行逐户验收,核查申请项目是否属实。验收合格名单要在村、镇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区乡村振兴局。

2.抽检复验(7月1日—7月25日)。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乡镇上报农户总数的5%抽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资金拨付(7月26日—8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

(二)养殖业、个体私营经济、劳务产业

1.农户申请、镇村审核(8月1日—8月31日)。凡符合养殖业、个体私营经济、劳务产业奖补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填报《沙坡头区2023年养殖业、个体经营、劳务奖补申请验收表》(附件3)向所在村、镇申请养殖业、个体经营、劳务产业扶持政策扶持。各乡镇组织镇、村干部对申请扶持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养殖、个体私营经济、劳务产业项目进行逐户验收,核查申请项目是否属实。名单要在村、镇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区乡村振兴局。

2.抽检复验(9月1日—9月25日)。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区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乡镇上报农户总数的5%抽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资金拨付(9月26日—10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培育扶持稳定增收的富民产业是落实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和实现稳定增收的重要措施,各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三落实”的一项硬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要借助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众号、公示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产业培育政策宣传力度,在帮扶区域大力营造出主动发展、积极致富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防止致贫返贫。

(三)强化职责,狠抓落实。各有关乡镇要将任务分解到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头上,实行划片包户责任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扶持项目顺利实施,为群众增收奠定基础。同时,要引导农户及时真实申报产业扶持,对提供虚假证明等虚报冒领产业扶持资金的农户,一经发现,全额追回。

(四)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到户扶持项目要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各乡镇要对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在村、镇公示,区乡村振兴局要在县(区)网站公示公告。各镇村、乡村振兴局要建立健全产业扶持项目档案,切实做到“村有册、乡镇有簿、县(区)录入”。

方案实施年度为2023年,如遇政策变化,再行研究调整。


附件1.沙坡头区2023年种植业产业扶持申请验收表

        2.沙坡头区2023年种植业产业扶持汇总表

        3.沙坡头区2023年养殖业、个体经营、劳务扶持申请验收表

        4.沙坡头区2023年养殖业、个体经营、劳务产业奖补汇总表

        5.沙坡头区2023年富民增收产业帮扶养殖业(售出备案)证明表

        6.沙坡头区2023年富民增收产业扶持项目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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