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3-00185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3〕26号 生成日期 2023-04-01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卫政办发〔202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沙坡头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沙坡头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监管重点

(一)加强机构备案监管。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辖区内民政部门登记的或非民政部门(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经营性养老机构,在依法登记后,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内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民政部门要加强新增养老机构备案信息的现场核查。对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应当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对备案信息;对未备案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应当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责任单位:区委编办、民社局、市场监管分局)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民政部门要加强和引导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安全责任,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状况,主动防范消除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重大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和消防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管。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纳入执法监督范围,要加强对原料购进、加工、存储等重点环节的检查,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要求,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和采购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卫生安全。生态环保部门要依法对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老服务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民社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和交通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管,由相应的任职资格认定机关依法组织实施。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司法局、民社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发展和改革部门要规范政府投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收费行为。财政、审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申领使用情况的监管,对养老服务机构申请使用补助资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依法打击虚报冒领等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检查力度,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财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效益是否得到有效发挥。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监管,加大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公安分局、民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分局、医保局)

(五)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合理规避风险;建立健全入院评估、服务协议、风险告知制度和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严禁养老服务机构利用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依法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规范服务纠纷处理程序,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指导退出养老服务机构妥善做好老年人的服务协议解除安置工作。加强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以及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行为的监管。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依法查处;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公安分局、民社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分局)

(六)加强应急处置监管。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分工;养老机构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每半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知识宣传,每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业务指导,建立情况监测、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机制,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要求。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处置措施,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做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区民社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二、创新监管方式

(七)加强协同监管。建立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结果公示等制度,着力实现线索互联、标准互通、结果互认。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养老服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完善抽查标准和实施细则,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流程等事项。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建筑、房屋使用、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养老服务机构整改,并书面告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突出或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处置的,应当依法责令养老服务机构停业整顿或者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通知其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到场处理;对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当通知具备相应执法权限的部门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民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和交通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八)加强信用监管。全面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沙坡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备案申请人应提交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的书面承诺,并将养老服务机构的书面承诺向社会公开,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要根据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公安分局、民社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九)加强信息共享。要依托宁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有关基本数据集共享,推动技术对接、数据汇聚和多场景使用,实现跨地区互通互认、信息一站式查询和综合监管“一张网”,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共享。民政部门要依托“金民工程”,及时采集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数据信息,形成基本数据集。卫生健康部门要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及时采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形成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公安部门要依托沙坡头区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老年人基本信息核查比对服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民社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分局)

(十)加强行业监督。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积极推行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健全行业自律规约,推动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积极协调解决养老服务纠纷。养老服务机构要主动公开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优化投诉举报程序,畅通监督渠道,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鼓励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畅通养老服务投诉举报渠道,设置投诉信箱,开通监督电话,优化受理流程。(责任单位:区民社局)

三、强化服务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养老服务监管的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压实养老服务机构在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增强老年人及家庭权益意识。把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积极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附件:沙坡头区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任务责任清单

原文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