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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沙坡头区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2-00337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2〕79号 生成日期 2022-08-23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分局:

《在沙坡头区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在沙坡头区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医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中卫市党委政府主要医改任务安排,加大力度借鉴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区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医改发〔2021〕3号)、《关于印发在全市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中卫市党委政府医改决策部署,以学习借鉴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为动力,以提升沙坡头区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推动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的目标早日实现,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美丽沙坡头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1.建立强有力的医改工作机制。沙坡头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学习三明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真抓实干,动真碰硬,认真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医疗、医保、医药、财政投入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专题研究医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区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分局)

2.深入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配合市卫健委在沙坡头区组建城市医疗联合体,以市人民医院牵头,市中医医院、沙坡头区医疗健康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城市医疗集团,形成集管理、服务、发展、利益、责任“五位一体”的集团化运营机制,统筹负责辖区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医疗健康总院)

3.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以沙坡头区人民医院牵头,9家乡镇卫生院为成员的县域医疗健康总院,加强人员、财务、业务、信息、药械“五统一”管理,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并积极融入城市医联体。实施县级综合医院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配合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依托“互联网+”,深化以全科医生为主体、乡村医生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财政局、医保局,区医疗健康总院)

4.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按照《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61号)要求,落实国家、自治区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对国家、自治区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积极配合市医保局组织开展区域二次集中议价带量采购,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力争2022年底前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00个,“十四五”期末,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500个。执行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产品质量和库存管理,严禁网下采购,不断提升优化平台建设,适应集中带量采购要求。(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局、卫健局,区医疗健康总院)

5.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建立沙坡头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市医保局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合理调整价格、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基本路径,坚持以量化评估为核心,整体设计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条件和评估标准,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

6.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强化公立医院价格监测评估,加快配合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的监测体系,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

7.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印发《沙坡头区医疗健康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提高公立医院职工薪酬水平,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合理增加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控制在35%—50%,推动医疗健康总院自主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鼓励医疗健康总院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探索职工实行目标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薪酬形式,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能力价值的薪酬体系,发挥薪酬制度有效激励作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区医疗健康总院)

8.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市医保局加快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到2025年全区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进一步推进区域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医疗健康总院统筹使用,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构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区医疗健康总院)

9.规范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临床路径。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实现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四统一”,加大诊疗规范培训,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的范围,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不断完善,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持续开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三合理”检查考核通报机制,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机构技术发展和业务需要适时制定相关规范,指导医疗机构加强诊疗行为监管,确保医保资金安全。(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医保局,区医疗健康总院)

10.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合理增长机制,以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监测,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院长的考核评价指标,年度医疗总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住院和门诊次均费用增长率均控制在5%以内。(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医保局,区医疗健康总院)

11.加大卫生健康事业投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坚持公立医院“六项投入”补助政策,地方财政对公立医院直接补助收入占公立医院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5%。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类管理和运行”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提取年度结余4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

(二)持续深化重点改革

1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强化沙坡头区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推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沙坡头区人民医院重点专科、胸痛、卒中、创伤等救治中心建设,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力争到2025年,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区医疗健康总院)

13.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管机制。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价,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慢病管理中心,探索以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促进医防融合,提升群众就医感受。(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财政局、医保局)

14.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落实自治区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加快受理审核进度,明确办理时限,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配合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

15.夯实基层队伍建设。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专业人才、保基层网底”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探索事业编制内部挖潜、创新管理的有效方式。用足用好编制资源,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可考虑其从医经历、业绩、技术、贡献等,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县管、乡聘、村用”原则,加快推进专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配合单位:区卫健局、医保局,区医疗健康总院)

16.调整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支持公立医院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精细化管理及成本管控的同时,动态调整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实施“一升二降五控”措施,(调升医疗服务价格,降低检查、检验价格,控制医疗收入过快增长、控制次均费用、控制药品、耗材、检查检验不合理使用),到2025年,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医保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医疗健康总院)

17.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借助全区一体化平台,建立县(区)级一体化平台。加快县(区)、乡、村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使医疗服务互动有序,人民群众享受医疗服务的连续性更加可靠。稳步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开展线上诊疗、处方流转、药品配送等服务。推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畅通双向转诊信息通道,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实行健康“一码通”,方便患者预约挂号、在线支付、查看检验报告、了解健康知识等。(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医保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分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学习三明医改经验的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具体工作措施,真抓实干、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将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纳入各单位政府效能目标考核内容。

(二)加强培训指导。区卫健局要举办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卫生健康系统广大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的思想认识。建立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任务台账,跟踪监测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进展。加大工作督导指导力度,定期调度和通报,督促抓好落实。

(三)进一步做好示范引领。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分局、公立医院要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改革工作经验,营造改革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沙坡头区深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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